非金融企业虽然没有融资贷款的经营范围,但是现实中确实存在公司给自然人借款,收取一定的利息的事情。那么这种公司超出经营范围借款给个人的行为有哪些涉税问题?有什么风险呢?共享会计师注册财税专家阚怀香女士在“一对一清单”栏目里回答的一个相关问答案例,分享给大家借鉴参考。更多的财税知识和案例,请关注共享会计师查询学习。
问:
公司现在准备给公司外的个人借款,归还的日期不确定,年利息按10%,每年付息,这样子会有什么风险?公司需要开发票吗?怎么开?交什么税呢?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吗?
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阚怀香女士回答道:
1.公司需要开具发票的,根据规定企业对外借款取得的利息需要按照金融服务-贷款服务来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是6%,小规模纳税人是3%。
2.归还日期尚未确定,但企业需要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付息日确定企业的利息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3.借款合同涉及增值税及附加税、企业所得税。
印花税不涉及,因为印花税中的借款合同是指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与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企业与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借款合同的征收范围。
4.风险问题:公司与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为有息借款,风险较小,如果公司是无偿借给个人的资金,则涉税风险比较大。
5.注意事项:需要关注借款人的偿还本金和利息的能力,必要时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或者抵押。还要关注公司管理层面同意借款的决策或决议,公司自有流动资金留存情况。
上述会计师阚怀香女士的回答仅代表个人观点。
小编:阚怀香会计师从财税角度回答了这个问题的风险。小编要提醒大家中国有句俗话“隔夜的黄金不如到手的铜”,没有对本息的绝对回收把握就不要轻易尝试这种盘活资金或情谊帮人的行为。尽管有国家的法律保障,但是打官司的成本可能会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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