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2021)发布。细则规定了21种禁止出现的内容类型,并共计指出100种涉及的内容。
这些内容当中,细则第二十一章93条引起许多人的关注。这条细则要求:不得未经授权自行剪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影视剧等各类视听节目及片段。
这意味着什么?
做视频的自媒体、影视博主,面临凛冬将至的局面。
如今的抖音、快手,以及年轻人喜欢的B站,活跃着许多影视博主,这些博主,有的靠剪辑影视作品和综艺片段为生,有的靠鬼畜和吐槽出圈。但不管以什么方式活跃在网络上,他们的素材大都是影视剧和视听节目。
2021版本《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对这些人来说,可谓是毁灭性的打击。
毕竟,原创不易,剪辑多轻松啊!找一段视频,剪辑出精彩片段,改一下配乐,然后加几句解说词,立马完活儿。如果要完全原创的话,一个月又能搞出多少作品?在资讯发达网络畅通的当下,真正的原创内容很难有出路。
有人说,这是大厂垄断和压榨的标志,他们想建立版权门槛,从而获得更多利润。爱奇艺不是宣布会员涨价了么?当视频博主无法提供足够的视听内容时,就算你怎么抱怨,你还得乖乖接受大厂的涨价行为,因为你没得选择。
还有人说,那些乱剪视频的博主的确应该清理一下,因为他们严重侵犯版权。他们的存在,实际上是劣币驱逐良币,让原创失去了市场。
同时,有一个问题充满争议:二次创作的界限在哪里?
类似“快速看片”、“几分钟看完一部电影”,或者通过剪辑曲解原作等行为,的确应该被打击。但是评论和吐槽算不算侵犯版权?解读影视作品时该如何界定边界?鬼畜的引用和延伸,如何避免与原作产生冲突?
这些问题,需要有一个明确的答案。总不能把所有的影视博主一网打尽吧。
同时,影视剧制片方、节目内容制作者如何授权?这也需要明确。
原创的东西,他们获取收益很正常。但是,如果这些制作方只接受赞扬他们作品的内容,并且给予授权,却把所有负面评论界定为侵权,又该如何处理?善意的批评和恶意的吐槽,这界限又在哪?
总之,细则发布过后,问题依然不少。
有些时候,我们无法判断对错,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作为影视资本方来说,这些影视博主是趴在他们身上吸血的蚊子,但从自媒体人的角度考虑,这些资本方会利用细则实现垄断和压榨,而影视博主只不过是廉价劳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