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直播带货合同(陈小春和网红带货3场仅卖5000元 商家花了51万 法院:退41万)

签下价值51万元直播带货合同,安排陈小春和网红一起带货,结果3场直播只卖出5000元,商家一纸诉状将负责直播推广的传媒公司告上法庭。12月25日,记者得知,广州市中院近日作出二审裁决,判决直播推广协议的传媒公司向原告商家返还41万余元服务费。(上游新闻)

来源: 封面新闻

写直播带货的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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