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举行挂牌仪式。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和《乌海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要求,市环保局职责、市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减排职责、市国土资源局地下水污染监管与防治职责、 将市水务局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市农业局对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的监督指导进行整合。
成立市生态环境局是我市贯彻Xi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会议精神的重要决策部署。今后,市生态环境局将牢记Xi·金平总书记的重要嘱托,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屏障和祖国北疆绿色长城,上下衔接,优化协调,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实现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建设绿色乌海做出新贡献。
来源/乌海日报记者/黄剑飞
主编/曹杰编辑/李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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