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工商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坡博路19号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柯勇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喊你来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现发布被执行人柯勇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信息。欢迎社会公众向执行法院提供有关其财产的线索,举报其高消费、转移或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等行为。联系电话:0898-66701915。

海口工商局

执行案件编号(2020)琼0106第5984号

被执行人姓名:柯勇



柯勇

出生日期:1982年3月29日

性别:男

法院: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2020)琼0106民初第5984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币31,530.0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完全履行。

住所地(住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坡博路19号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案件来源:申请执行人李佳伟与申请执行人柯勇借款合同纠纷案。2020年2月2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琼0106民初第2847号民事判决,判令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偿还人民币31530.00元及利息。上述法律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不按时履行法定义务的,申请人应当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邮寄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令,但被执行人未在期限内向法院申报财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请上述被执行人及时到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履行法定义务。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的,将处以罚款或者司法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联系电话:高法官0898- 6670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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