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保证金和押金的区别(原创 ||旅行社定金、订金与押金傻傻分不清,恐怕是要吃大亏)



涉旅企业在日常交易中难免会遇到定金、订金与押金这“三金”,为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交易的一方一般会要求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定金、订金或者押金,对于知晓“三金”区别的人在交易时可能会在此做写文章,但在外行的人看来或许这“三金”没有太大的差别,只会乖乖交付。


倘若一旦出现交易一方不想或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那其交付的定金、订金或押金还能否要的回来?


即便这“三金”在表面看来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后果却大为不同。



01

定金


在此我们假定第一种场景:


众所周知,在旅游市场中,旅行社与酒店、餐厅等一般是捆绑在一起的,为此便需要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这不,基于双方之间的信任,四川省A旅行社便同都江堰市B酒店达成了《酒店供应商合作协议》,合同中约定了都江堰市B酒店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向四川省A旅行社所交涉的团客提供住宿服务,其中在定金条款中双方约定:“为保证交易的正常进行,四川省A旅行社应先向都江堰市B酒店支付2万元定金,都江堰市B酒店在收到四川省A旅行社所支付的定金后,应如实向其开具增值税发票,剩余款项四川省A旅行社应在十日内完成支付”。


但在签订合同后不久,因受零星局部新冠疫情的影响,四川省A旅行社日订单量几乎为零导致歇业,也就无力再支付剩余合同款项只能终止合同的履行。


那四川省A旅行社在此种情形下还能要回已经支付的2万元定金吗?(该案例中暂不考虑“不可抗力”因素)




根据《民法典》第587条的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本案例中,是由于四川省A旅行社自身原因终止合同的履行,故其无权要求都江堰市B酒店返还定金。


若是因酒店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则根据《民法典》第587条:“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旅行社可以要求酒店方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双倍返还定金仍不足以弥补旅行社实际经济损失的,那么根据《民法典》第588条第2款的规定,旅行社还可以请求酒店方继续赔偿损失。且我国《民法典》第586条定金数额的上限有明确的规定,即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的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



02

订金


在此我们假定第二种情景:


五一黄金周期间,因刚刚表白成功,远在山东的小刘便想趁机来陪伴下在成都就读大一的女友小赵,开启一段属于二人的蜜月之旅。情侣二人商议完毕后,将目的地选在了情定终身的稻城亚丁。接着小赵便只身一人前往成都某旅行社报团,双方爽快的签订了电子旅游服务合同。


根据合同约定,小赵应先向旅行社支付1000元订金,旅行社向小赵开具了订金收据。


二人一直幻想着双方在一起后第一次奔现,但现实却远比偶像剧更为狗血,就在小刘起身出发的前一夜,突然收到前女友来电.....(自行脑补),一通电话之后,小刘便给其现女友小赵草草的发微信说道:“来日方长,后天的行程还是取消吧......”。


在本案例中我们不关心三者的关系最终走向如何,我们只关注双方的合同解除后,小赵已支付的1000元现金能否予以退还?


本案例中1000元的订金能否要回来需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一)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因小赵违约,其已经支付的订金不能退还,若旅行社违约,则应双倍返还,那么该“订金”便具有了“定金”的性质,应适用定金罚则。即此时小赵就无权要求旅行社退还1000元的订金;



保证金和押金的区别

(二)若双方并未做出以上约定,那该订金就只能算作“预付款”,此时旅行社在保留可向小赵主张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应将定金予以退还。



03

押金


对于“押金”或许不必多讲,“押金”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的用途很广。我们外出旅游入住酒店时,店方一般会要求我们交付100元押金;旅行社在租赁门店时,出租方一般也会让旅行社缴纳一定的押金。


押金的使用也并不复杂,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数额的货币存放在对方处,以保证自己的履约行为不会给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此押金作为赔偿,但在双方的合同关系终止且无其他违约情形下,押金应予以退还。


讲了这么多,笔者最终主要总结下“定金”与“订金”的区别,避免大家在日常交易中产生混淆。





区别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分。


2、功能不同: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的支持。订金的给付本身属于给付订金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行为。


3、作用不同: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而订金给付后,如发生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


4、适用范围不同:定金担保方式,可以适用于各类合同;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中,多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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