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来料加工厂家回收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4证券简称:郭萱高新公告编号: 2022-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一、本次对外担保进展情况介绍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郭萱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了担保合同,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合肥郭萱高科电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郭萱”)、合肥郭萱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郭萱电池”)、宜春郭萱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春郭萱”)、江西魏宏锂业有限公司同时签订了最高额担保合同(合同编号:GXGK2022-1)与供应商厦门建发化工有限公司为合富郭萱及其控股子公司江西郭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郭萱”)、宜春郭萱、肥东郭萱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肥东郭萱”)的业务提供担保。详情如下:

注:合肥郭萱及其控股子公司具体包括合肥郭萱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合肥郭萱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合肥郭萱电池有限公司、南京郭萱电池有限公司、南京郭萱新能源有限公司、青岛郭萱电池有限公司、郭萱新能源(庐江)有限公司、唐山国轩电池有限公司、柳州国轩电池有限公司和桐城国轩电池有限公司

(二)履行本次对外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于2021年4月21日和2021年5月1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2021年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313.35亿元(或等值外币)。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1亿元(或等值外币),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的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35亿元(或等值外币)。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具体调整控股子公司之间、参股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公司将与被担保债权人签订(或逐一签订)具体担保协议。

详见《关于2021年担保金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由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本次对外担保在公司2021年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单独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合肥郭萱高新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5月9日

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强

注册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戴河路599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R&D,锂离子电池及材料、可再生能源应用产品、太阳能、风能等设备及系统、节能光电及电子产品、设备及系统、锂电池应急电源、电动工具、车辆、锂电池充电器的生产、销售及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及城市道路照明工程的设计和施工;R&D、储能产品、储能器件材料及器件的生产和销售;股权投资;二次动力电池回收技术和设备的开发与转让;二次动力电池和电池厂废料的无害化回收、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和综合利用;电池、镍、钴、铜及相关产品、配件、五金(不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的销售;R&D,梯级动力电池梯级利用产品的生产、租赁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公司持有合富郭萱100%的股权。

合富郭萱最新主要财务数据(2020年财务数据已审计,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未审计):

单位:元

2.合肥郭萱电池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晨旭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959号恒创智能科技园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生产,太阳能、风能可再生能源产品及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租赁,节能光电产品、电子产品、锂电池电源、电动工具、锂电池充电器(以上项目中危险品除外),新能源技术开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公司持有郭萱电池100%的股权。

郭萱电池历年最新主要财务数据(2020年财务数据已审计,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未审计):

单位:元

3.宜春郭萱电池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黄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顺路与易云路交汇处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R&D、供电及储能系统应用及销售;R&D,锂电池应急电源、电动工具、锂电池充电器的生产、销售、租赁;新能源技术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种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许可经营外,可依法自主经营法律法规未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持有宜春郭萱100%的股权。

宜春郭萱最新主要财务数据(2021年第三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4.江西魏宏锂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工业园区王台路2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锂矿石、锂云母、锂瓷石、锂云母、钽铌、锡、钾长石、高岭土等非金属矿产品的储存、选矿、生产、销售及其产品的研发;建筑材料加工销售;国内贸易(国家限制或禁止的商品除外),网上贸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江西郭萱持有宜春郭萱锂业有限公司55%的股权,宜春郭萱锂业有限公司持有魏宏锂业70%的股权。

李鸿行业历年最新主要财务数据(2020年及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5.江苏东源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6月15日

注册资本:5.5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

注册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师宗镇东园大道1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

经营范围:R&D,制造、销售、安装高低压开关及成套设备、智能数字开关设备及配套装置组件、电力变压器、岸电、轨道交通电气设备、船用电气设备、充电桩、节能环保电器及设备、箱式变电站及其组件;太阳能电站、风力电站和储能电站建设;R&D,太阳能电站、风力电站、储能电站配套电气设备制造、销售、安装;变电站工程的咨询、设计和总承包;充电站的设计、总承包和运营管理;R&D,制造及销售锂离子电池及其材料,电动汽车车载电源,车载充电器,控制器,电机,高压箱,电池箱。自营和代理各种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以及城市道路照明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控制设备销售(除依法必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东源电气100%的股权。

东源电气历年最新主要财务数据(2020年财务数据已审计,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未审计):

单位:元

6.江西郭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矿产资源的储存、开采、选矿、研发、生产、销售;来料加工、矿产品收购及贸易;R&D,锂离子电池材料、锂离子电池及整车控制系统的生产和销售;R&D、供电及储能系统应用及销售;新能源技术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种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许可经营外,可依法自主经营法律法规未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持有江西郭萱100%的股权。

江西郭萱最新主要财务数据(2020年财务数据已审计,2021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审计):

单位:元

7.肥东郭萱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彭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桥头镇涌泉路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经营外,可自主经营法律法规未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持有肥东郭萱100%的股权。

飞郭萱最新主要财务数据(2021年第三季度未经审计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最大担保合同(合同编号:ZBZ第220127号)

债权人:尚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三孝口支行

债务人:合肥郭萱高新电力能源有限公司

担保人:郭萱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在约定期间签署的综合授信协议、借款合同、保理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保函协议、进出口押汇协议等贸易融资合同和/或其他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文件及其修改或补充。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债权本金不超过人民币3.75亿元。

保证期间:按照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单独计算,即单笔授信业务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的本金和利息(包括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的罚息、复利、双倍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2.最大担保合同(合同编号:GC2021101900000033)

债权人: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编号为BC2022021500000002的《授信额度协议》,以及根据本协议已经或将要签订的单项协议及其修改或补充。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债权本金余额最高为人民币2.8亿元。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本金及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未支付的定金(如有)、承诺费(如有)、实现债权的费用、债务人违约造成的损失及其他一切应支付的费用等。

3.担保合同(合同编号: 220022)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主合同:债权人和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内签订的所有信贷业务合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债权本金最高金额为人民币1.1亿元。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本债务到期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终到期的全部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日届满后三年。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4.最大担保合同(合同编号:0130200022-2022(保)字第0002号)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银河支行

主合同: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债权人与债务人签署的本外币贷款合同、外汇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立协议/合同、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产品协议及其他文件。

担保金额:被担保债权余额最高为人民币5亿元。

保证期间:自独立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次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5.担保合同(合同编号:2022年鲍斯之诺。22G016)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债务人:合肥郭萱电池有限公司

担保人:郭萱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前已签订编号为2022黛丝字22A025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及其修改或补充。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贷款金额为人民币5.5亿元。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主债权偿还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的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债务人违约造成的损失及其他一切应付费用。

6.银团贷款担保合同(合同编号:2022简一银团包字第001号)

主办行和代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借款人:宜春郭萱电池有限公司

主合同:由牵头行、代理行、各贷款人和借款人签订的《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同》(编号2022简一银团贷款002号)及其修改或补充。

担保金额:贷款资金金额不超过24亿元人民币。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至主合同项下任何及/或全部债务到期之日止。

担保范围:借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项下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贷款资金的本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借款人应向各贷款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手续费、电信费、杂费等。),以及贷款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而发生的费用。

7.最大担保合同(合同编号:NCDBYH2022002)

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受托人:江西魏宏锂业有限公司

担保人:郭萱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综合授信协议编号贷款人与受托人签订的NCSXYH2022002,贷款人与受托人就每项具体信贷业务(向受托人提供本外币贷款、融资贸易、贴现、承兑、信用证、保函、保理、担保等)签订的具体信贷业务合同或协议。)根据以上约定。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为人民币5,000万元。

保证期间:每笔具体信贷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具体信贷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托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受托人应向贷款人偿还或支付的债权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和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其他一切应付费用。

8.最大担保合同(合同编号: 0695447-001)

债权人:北京银行南通分行

债务人:江苏东源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人:郭萱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或将要订立的编号为0695447的综合授信合同(包括本合同及其有效的修改和补充),以及双方在本授信合同项下债权确定期间订立的所有具体的业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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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被保证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及其他资金。

9.连带责任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2]优银通GS006-01)

贷款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区支行

主合同:债务人与贷款人签订的编号为[2022]优银通GS006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担保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复利、逾期利息、罚息)、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税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贷款人实现主合同项下债权的费用;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向贷款人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贷款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本合同项下保证人应向贷款人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不应由保证人承担的费用除外)。

10.最大担保合同(合同编号:GXGK2022-1)

债权人:厦门建发化工有限公司

担保人:合富郭萱及其控股子公司、江西郭萱、宜春郭萱、肥东郭萱。

担保人:郭萱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在债权确定期间,债权人与被担保人交易不确定数量的工业级碳酸锂、电池级碳酸锂、电解液及其他动力电池材料。双方持续交易,被担保人对前述交易项下被担保人对债权人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最高债权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

保证期间:被保证人债务偿还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前述持续交易项下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券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

截至2022年2月1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386,426.36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27.12%。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实际担保余额为1,321,714.52万元,公司对参股公司上海电气郭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富兴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64,711.84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逾期担保,也不存在因判决失去担保而涉及诉讼或损失的担保。

动词 (verb的缩写)参考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担保合同;

3.银团贷款担保合同;

4.连带责任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国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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