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代金券使用说明(餐饮店的代金券如何纳税?)

很多餐厅为了促进销售,经常推出代金券活动,比如80元起买代金券,100元可以用来支付餐饮。那么,商家推出的代金券活动如何纳税呢?

本质上,餐饮店出售代金券的行为类似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需要从出售代金券和用代金券抵扣消费两个方面来分析。

销售代金券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53号公告,单用途发卡机构或售卡机构销售单用途卡,或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预收的资金,不缴纳增值税。

所以餐厅向顾客收取的代金券费用属于预收账款,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要开具发票,要开具“不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使用代码“无销售额的非应税项目”中的601“预付卡销售及充值”,并在发票税率栏填写“不含税”。

代金券使用说明

使用代金券消费

用户使用代金券购物消费时,由于代金券上注明的金额与原销售代金券的实付金额不一致,差额属于商场对顾客的销售折扣,商场可以根据折扣金额确认收入。

比如客户花了80元买了100元的代金券,最后一共花了300元,然后支付了200元。本案中,酒店按照280元确认销售收入。此外,开具发票时,其按照加收的200元开具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使用80元至100元的代金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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