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捕手斑马会员(从环球捕手“变身”斑马会员,399成VIP斑马会员是传销吗?)

当传统电商红利逐渐接近天花板时,一些新型的会员制社交电商频繁出现。这种电商是以社交为基础,通过分享和分组的方式分割新用户。然而,一些电子商务公司在社交道路上走了“歪路”。比如之前环球捕手因为传销被微信戏称。

近日,据《每日商报》报道,以“拉人头、多级盈利”手段赢得客户的斑马会员涉嫌传销。




报告显示,斑马会员的分级佣金提取模式可以通过“杀熟”获得一些利益,而斑马会员中斑马优选产品的佣金可以向下收取6级。

其实早在2017年,斑马会员的“前身”环球捕手就因为涉嫌传销的三级分销模式被微信正式点名,“环球捕手”也因为涉嫌传销被国内多家媒体报道。

金字塔邀请注册系统

任何下载斑马会员的用户都不能使用。用户必须先填写邀请人的邀请码,然后支付399元成为终身VIP,才能开始购物。他们的邀请码注册后,新用户交399元,其中100元是上级给新人的。

也就是说,新用户要先交一笔会员费,他们称之为风险投资。当用户支付399元,就叫创业。这个兼职一个月收入过万,全力以赴一年收入过百万。





新用户成为终身VIP后?要想赚回来,就得下线,多拉新用户,把你的邀请码分享给亲戚朋友同事等等,让用户从下面的新用户399元里赚100元,拉的越多赚的越多。

还有一种模式是把商品发给朋友销售,再发给朋友销售,这样一旦有其他用户购买,你也可以获得佣金。

通过邀请制和分享制,你可以推广任何产品,只要你把这个规则放在上面。这就是斑马会员所谓的推广套路。





成为全球捕手的斑马会员

佣金提现模式仍涉嫌传销

斑马会员封闭的会员体系,使得会员的粘性和忠诚度明显高于普通电商平台。但是,合规是所有会员制社交电商必须直面的问题。收集和全球捕手都遭受了这种系统设计。

值得注意的是,斑马会员的注册公司是杭州讯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涉嫌传销的环球捕手有着不寻常的关系。有环球捕手前员工透露,它和环球捕手是同一个管理团队,背后的创始人是李姣,斑马成员只是环球捕手的一个换壳游戏。




打开环球捕手App,发现到处都有引导消费者下载斑马会员APP的内容,比如斑马市场、斑马市场、“环球捕手全民升级了,去看看吧!”浮动窗口(点击跳转到斑马会员APP)。

即使“换壳”后,斑马成员也没有逃脱传销的嫌疑。

《MLM禁止条例》第七条规定,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的其他人员加入,按照直接或者间接滚动的人员数量计算并向被发展人员支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

组织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以认购商品等方式要求被发展人员缴纳费用或者变相缴纳费用,通过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根据下线销售业绩计算支付上线报酬,谋取非法利益的组织或经营者,都属于传销行为。

假货、劣质品牌、虚假宣传

谁来保护用户的产品和权益?

有用户表示,她曾经从好朋友、普通朋友、客户、社区管家、洗衣店老板那里向他们推荐过斑马会员的产品或礼包。那么,谁来保证这些人的购物体验呢?

在著名的投诉平台“黑猫投诉”上,斑马会员有多项投诉。投诉原因为“购买399元产品后”,发货难,退款难。假货;虚假宣传等问题。




其中有不少用户表示,原本是想做“店主”赚钱的。后来他们发现斑马会员模式涉嫌传销,想退出。结果他们发现平台一般不支持会员退款,人工客服也始终联系不上。客户服务只有“机器人”来工作。有用户说买了一瓶兰蔻粉水,验货后确认是假货。

在网上搜索品牌,发现没有官方介绍,几乎都是商业推广。

值得注意的是,有用户在使用后评价,使用后长了很多痘痘,过敏,简直就是无良商家。




该产品的产品介绍中有营业执照,显示为浙江共展科技有限公司,但在产品的外盒上发现,浙江共展科技有限公司只是委托方,实际生产厂家为广东丽颜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更让人不解的是,浙江共展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与斑马会员公司在同一栋楼里...

会员套餐里的产品基本都是市面上很少见到的品牌。这样的产品真的能让你安心吗?

“会员模式”回归商业价值核心,

模式创新也必须遵守底线

随着溯源会员模式的兴起,不得不提Costco。作为一家打破传统零售模式的新零售企业,好市多在竞争激烈的美国市场异军突起,吸引了全球零售业的无数目光。深入分析会员制模式的核心,发现产品和服务的价值是其不可改变的核心理念。


斑马会员app下载



对于Costco来说,相对低成本高质量的产品选择一直是其生存的核心竞争力之一,而实现超低价格的原因有两个:极致效率;让利给消费者。

在Costco内部,有一个严格的规定,就是商品的利润不能超过5%,而利润之所以能让利给消费者,是靠会员每年的“会员费”来盈利的。

简单来说,Costco就像一个大型的团购组织,在有限的SKU品类下,通过控制采购单价和最终的零售效率,最终让会员受益。

相比之下,国内电商平台的“会员模式”更像是披着“会员外衣”的“互联网直销/传销”,并不能真正给消费者带来核心的电商价值,其模式本身也存在巨大的法律风险。




会员制的本质是服务契约,是一种价值交换而不是利益的捆绑。某种程度上,在会员电商的“利益捆绑”下,确实实现了平台与用户之间的强关联,但这种方式是否安全、合规甚至合法还是未知数。另外,在核心电商价值缺失的现实下,如何保证长期价值的留存同样重要问他。

不可否认,如今的“会员电商”模式是一种勇敢的创新和尝试,但商业创新也需要遵守法律底线,否则即使是全健这样的大厦也会在一夜之间被掀翻。

商业需要创新,但更需要回归商业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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