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2M的“最后立场”:C2M的全面解读
作者:斜杠青年刘筱柳
工业4.0
新时代的大背景
第一次工业革命(1750~1850年)
机械化:蒸汽动力推动机械化生产。工业创新包括工厂制造,而不是手工业工厂。
第二次工业革命(1870~1914年)
电气化:电力驱动自动化生产。工业创新包括发电厂、电器制造、铸铁、铁路和化工等重工业的崛起。
第三次工业革命(1970~2010)
信息化:电子设备和信息技术(IT)推动数字化生产。工业创新包括原子能技术、电子学、计算机技术和生物工程技术的发明和应用。
第四次工业革命(2011~?)
“工业4.0”一词最早出现在2011年德国汉诺威工博会,是在德国学术界和工业界的推动下形成的。现在已经成为德国的国家战略。工业4.0也有早期模板,德国企业正在展开一系列生产实验。
我们的“中国制造2025”和德国的“工业4.0”有很长的合作对接历史。
C2M模式
用户直接连接到新制造时代的下一个风口?
出生
C2M模式是在“工业互联网”的背景下产生的,2013年在中国首次提出并实施。是指现代制造业中用户驱动生产的逆向生产模式。C2M模式是以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为基础,通过生产线的自动化、定制化、节能化和柔性化,利用庞大的计算机系统随时交换数据,根据客户的产品订单要求设定供应商和生产流程,最终生产出个性化产品的工业化定制模式。
痛点:
C2M解决电商下沉市场,缩短供应链环节,降低成本。实现用户与工厂的直接对接,去除所有中间流通加价环节,连接设计师与制造商,为用户提供“大牌品质,工厂价”的产品。
“资本玩家”出现
早在2013年,阿里就有了C2M的想法,旗下的1688也推出了基于C2M想法的“淘工厂”。然后,在传统电商红利开始下降的时候,2018年9月,马云在云起大会上提出了“新制造”的战略概念,指出C2M模式是其制造核心,这意味着阿里正式入驻C2M。2018年11月,淘宝升级每日特卖,启动每日工厂项目,这是淘宝内部第一个大规模的C2M举措。2019年3月,阿里重启聚划算,与日常销售整合,包括原产地直供、C2M定制等至此,阿里已经基本完成了C2M战略雏形的布局。2019年12月,淘宝事业群成立C2M事业部;2020年3月,淘宝正式发布C2M战略,以淘宝特别版、“十亿产区计划”和“超级工厂计划”为三大核心支柱。
2018年12月,拼多多还启动了C2M整体布局,启动“新品牌计划”,采用C2M模式,与厂商共同打造爆款产品。一年后,拼多多将“新品牌计划”升级为“新品牌联盟”。
2019年8月,JD.COM开始在其“北京东京制造”中推出C2M个性化定制服务。2019年9月,JD.COM将原JD.COM购物升级为“京西”。在这个平台内部,有一个C2M模式的工厂直供专用渠道。2019年10月,苏宁正式发布苏宁C2M生态,并于2020年1月与首批20家企业签署C2M投资合作协议。
C2M是个伪命题吗?
消费者问题1:产品在网站上直接销售给消费者,供应链会是什么样子?工厂在仓库储存存货吗?如果没有,他们存放在哪里?
答:回答这个问题,根据网上公开的相关信息,淘宝C2M产业带将对其供应链进行升级,菜鸟C2M仓的淘宝工厂除了可以享受基础的供应链服务外,还可以享受全程托管服务,并有机会优先获得“仓库退钱”等仓储融资福利。
消费者问题二:客户购物后快递公司去哪里取货?在工厂里?在仓库里?
答:回答这个问题,根据网上公布的相关资料,菜鸟C2M产地仓以快递分拨中心为依托,在分拨中心二楼设立仓库,联手快递公司打造“楼上打包,楼下发货”的极致配送速度。菜鸟C2M仓80%的快递可以隔天送达。
消费者问题三:有什么方法可以知道产品是工厂卖的还是品牌/公司卖的?
答:回答这个问题,根据网上公布的相关信息,阿里巴巴的淘工厂必须是工厂,需要认证。其他情况下,我们通常通过店铺的官方认证和电商平台的推送推广来判断。
JD。COM的C2M:五步法及其初步成功:
初步报告-模拟试投-厂商调研和development-JD.COM投放-精准营销
作为最早涉足C2M的企业之一,JD.COM也见证了C2M从缓慢到快速发展的全过程。随着2013年JDPhone计划中C2M的试水,2015年反向定制产品的进一步探索,2018年的初步成果,2019年的整体规划,JD.COM C2M也开始进入快速发展期。
根据JD.COM大数据,特别是在2019年JD.COM 618期间,这种商业模式得到了强调。
通过JD.COM C2M反向定制,消费者与厂商“零距离接触”,25秒独家售出的一加7Pro销量将突破1万台;手机狂欢节当天,JD.COM独家游戏手机销量同比增长300%,红魔3获得游戏手机销量和成交额双冠军。
人民邮电电子版-C2M相关内容节选
2020年7月28日7400号
2020年1月,苏宁与多家企业签署C2M合作协议。事实上,以这两家公司为代表的电商平台基本都实行F2C(factory-to-customer的缩写,意思是工厂直接连接客户),而不是C2M。请问C2M在电商平台上的困难是什么?
朱伟明:淘宝、苏宁等电商平台之所以基本执行F2C而非C2M,是因为这些电商“履行”了第三方平台的职责——集中采购量产的F端,并通过平台销售给消费者——而不涉及消费者在C端的个性化需求。最大的优势是直接采购,提高供需两端的供应效率,降低成本,让终端客户受益。本质上,F2C模式应该由工厂发起,从工厂直接到消费者。电商平台作为P(P(平台服务的简称,意为平台服务器)端,加入了这个产业链,所以严格来说,这个模式应该是F2P2C。
传统B2C电商平台“锁定”量产多年,C2M转型不易,这也是一些创业、科技、制造等企业能切入C2M创业的重要原因,如必需品、亿邦人等。随着国内外市场环境的变化,技术的变革,消费升级和个性化需求,移动互联网的普及,互联网用户的增长,更重要的是C2M头部企业对市场的教育,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和企业接受了C2M反向定制模式。但是互联网上大量的用户形成了巨大的订单,通过量产降低了成本。数字化供应链的变革也降低了小批量多品种生产的成本,C2M具备了落地的可操作性。当然,也不乏真正在做B2C的企业;在C2M的伪装下。“头”想进入C2M时代,“身”还停留在B2C。
C2M在电商平台上的优势是互联网基因,在C端线上有引流和推广能力。但难点在于没有厂商基因,无法控制供应链,在产品质量、交期、价格的控制上存在先天缺陷。
于立达:以前所有大规模的商流往往都是集中的,要么是商业街,要么是电商平台。C2M是一种创新模式,其本质是一个去中心化的垂直产业链——垂直产品和垂直客户群——每一个都有C和M一对一的链接,为每一个消费者提供独一无二的个性化产品,并拥有自己的品牌。
电商平台虽然提出了C2M战略,但实际操作的是团购模式,整合众多消费者的需求,形成大订单发往工厂,工厂快速响应,生产出大量“相同”的产品交付给消费者。电商平台做的快速反应供应链不是去中心化,而是平台化,去品牌化。
痛点最多的服装行业受益最大
服装工业发展中的C2M
未来中国制造的发展方向一定是数字化、智能化、个性化,数字化将成为企业的根本。主要是因为:第一,随着中产阶级的崛起,国内消费升级,消费需求千人千面,个性化成为目前制造业的主流趋势;其次,为了满足个性化的消费需求,制造工厂需要构建快速响应的柔性供应链,以满足“小批量、多品种”的市场需求。因此,数字化转型成为中国制造业的发展方向。第三,在数字化转型的基础上,进行智能化升级,抵消人力成本红利的消失,满足消费者又快又好的需求。
系统会自动将所有订单的产品信息转换成生产文件。通过与一些CAD软件接口,会自动转换成切割文件。消费者定制的图案可以通过工人简单的扫码直接到达印刷机。可以看到,进入裁床时,机器会进行识别,将订单对应的衣服裁出来,进行分拣、缝制、发货。这种智能化的工厂自动化流程,可以帮助实现从订单到生产,七天内完成发货,一个订单的流程。这是未来服装行业的一个趋势。对于电商来说,将“移动工厂”嵌入仓储中心,可以让消费者在天猫上购买一件定制产品,48小时内拿到自己的产品。
潜在风险
C2M发展中的障碍和不足
C2M模式下的商标侵权分析
虽然C2M和ODM的电商模式引来了不少好评,但也有不少声音指出,目前的C2M和ODM模式涉嫌侵权,其宣传方式明显违法,需要尽快纠正。
在网易YEATION的平台上,记者看到商品按照厂商进行了分类,分类标签上写着“赛默飞制造商”、“无印良品制造商”、“阿迪达斯制造商”等。但平台里卖的商品,外形、材质与同品牌商品无异,价格却只有他们的三分之一、五分之一。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赖有为认为,电商平台直接采购权利属于厂家而非品牌的产品是可以的,但电商平台不能混淆产品的品牌,不能宣称自己销售的产品与某些品牌的产品相同。
是否涉嫌侵权,主要看ODM企业的原设计是否与品牌签订了“排他性协议”。“如果签了,设计只能用于这个品牌。再卖的话就是违约侵权了。如果外观专利在别人手里,你创造一个一模一样的东西肯定是侵权。”
病例很常见
在佛山市顺德区宝骏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与米其林集团公司商标侵权纠纷案((2014)高月法民三终字第239号)中,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宝骏公司只有在与合法授权的商品有密切接触并直接标明合法授权商品所在货架的情况下,才有权使用涉案商标。比如宝骏公司在店内合法授权商品所在的货架上使用了米其林轮胎的商标。
但目前宝骏公司在其经营的店铺正门的商业牌匾上显著使用与涉案商标相同的商标。根据上述商标使用的含义,宝骏公司的使用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将宝骏公司的一般轮胎产品销售者与米其林轮胎这一特定产品来源联系起来,并使相关公众误以为宝骏公司是米其林集团公司合法授权的销售者,仅销售米其林轮胎。再者,相关公众很容易将店内销售的其他商品的来源与米其林品牌混淆,或者认为两者之间存在特定联系。因此,宝骏公司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经营场所正门的商业牌匾上显著使用与涉案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已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宝骏公司只是在其店铺正门的商业牌匾上突出米其林相关商标,直接、具体、唯一指向米其林品牌,因此不属于商标的描述性使用。”
在重庆瑞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普拉达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渝五中法终字(2015)第04785号)中,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判断商标是否构成指示性合理使用的标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确定:1 .使用目的的合法性,即商标使用人在使用另一注册商标时应当是善意的。2、使用需求的必要性,即商标使用人“不得不使用”商标所有人的商标,以说明商品或服务的来源、成分、质量等特征,否则将无法说明具体商品或服务的来源。3.使用尺度适当性,即商标使用人应当在合理范围内使用他人商标,以达到区分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目的。4.使用结果是非混淆性的,即使用他人商标的商标使用人不能混淆消费者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
障碍和缺点
中国传统工厂落后的生产结构是C2M发展的障碍。而且布局和技术水平都在发展阶段,还在进行中。
电商平台和厂商是信任机制建立的关键。C2M模式的一个最大问题是,没有中间商的监督,产品质量无法得到有效保证。
另外,预售时间长,消费者的心理是想尽快收到心仪的产品,对时效性要求高。然而,C2M模型制造商在收到预售订单后需要一些时间来生产,在时效性方面存在不足。
定制产品和品类有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