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朋友和家人,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有时会遇到购买的产品、设备、食品、日用品等。存在质量问题、虚假宣传或欺诈等。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有的家属可能会说,打12315投诉;有的说打12345市长热线反映;有的说打110。那么哪个电话最有用呢?打电话的时候是以投诉的名义反映还是举报?下面,我给大家分析一下。
一、在反思的通道上
1.首先,哪个调用更有用。你我之间,打12345市长热线最管用。现在这是最畅通的热线,受理快,处置快,反馈快,处理满意就有回访。这是一条真正的通用专线。因此,建议您先拨打12345。
2.紧急情况下,在现场遇到诈骗或者其他影响生命财产安全的危险怎么办?当然是打公安局热线110。
第二,投诉渠道或举报渠道的问题
1.什么是投诉?
投诉是指我们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农业部门、渔业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政府职能部门举报我们的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请求职能部门帮助解决争议的行为。解决投诉的一般方式是调解。有关部门依据各自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引导消费者和经营者平等协商,就争议产品的修理、更换、退货、理赔等事项相互沟通,促使双方达成共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消费者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即投诉,而调解是主要的处置方。调解成功后,消费者可以撤诉。
2.什么是报告?举报是指我们在发现违法行为后,向职能部门举报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举报人可以购买产品或服务,也可以不购买,也就是说,这种举报行为并不一定侵犯举报人自身的权益,举报可以实名,也可以匿名。职能部门收到举报材料后,会根据核实情况决定是否立案,必须经过法定的调查程序,最后对核实违法违规的案件进行行政处罚,触犯刑律的也要移交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有些举报,比如食品药品举报、生产安全举报,如果查证属实,应该得到政府的奖励。2013年1月8日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政部以国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3]13号发布《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安监发〔2018〕19号)
投诉和举报最大的区别在于是否具有可执行性。当然,还要看举报人提供的证据是否有力。
三。发生消费纠纷后需要保留哪些证据?
1.采购单和实物。注意索要并保留销售发票、收据、电子支付凭证、产品包装、剩余产品等。购物时,以免因证据不足而影响维权。如造成损失,应收集其他相关证据,如住院证明、费用清单等。
2.事发时的监控录像、录音和目击者证词。这部分主要用于金额较大的重大纠纷和造成较大损失的纠纷。
3.如果需要打官司,建议举报。因为以后律师可以去职能部门提取原来查处的卷宗。对诉讼很有帮助。
4.建议当事人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心中有数,明确各方责任,对商家违反的法律法规有个大概的了解,无论是投诉还是举报。
可能会有家属想说,我什么都不知道。我该怎么办?可以“百度”一下,网上有很多类似的案例,供家人参考,或者留言和我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