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淘宝店借给女朋友却失去女朋友,影响征信,失去买房资格,这笔账应该怎么算?
近日,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回顾
90后的王在淘宝上注册了一家店铺,专门卖转椅。张的女朋友知道后,主动提出要向她学习经营淘宝店。于是,王将自己的淘宝店借给张某经营管理。店铺资质已通过支付宝实名认证绑定,同时也将其注册认证的支付宝账户交给张某用于支付收支订单。
为了周转店铺资金,张某通过支付宝账户在网商银行做了几笔小额贷款,网商银行通过支付宝已经审核过的个人信息和资质向他发放贷款。起初,张按时归还了它们。2018年,张某再次利用该账户向网商银行借款100余万元,并以“王”的名义签订借款合同。网商银行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张某逾期未归还。
2020年初,王因买房需要查询征信时,发现个人征信异常。原因是上述贷款逾期未还,购买计划告吹。
同年11月,王某将张某作为被告、网商银行作为第三人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张某以其名义与网商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
经过审理,法院认定
王某自愿将多年以其个人身份信息注册的淘宝店铺及支付宝账户交给张某,且王某也知道支付宝有贷款等金融功能。王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主体,在未与张某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出借支付宝账户,应当承担该行为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
图片来自互联网
网商根据支付宝账户实名认证、密码等账户身份要素识别用户身份,并根据用于经营的淘宝店铺经营情况给予授信,然后签订涉案借款合同,经认真审查,符合友好相对人特征。
因无有效证据证明涉案借款合同的签订在法律上无效,如恶意串通损害王某的合法权益,法院最终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王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
移动支付时代,支付宝、微信等支付工具已经与个人财产、身份信息紧密捆绑,重要性不言而喻。将支付宝、微信等账号借给他人,或者泄露相关信息,会给你的财产安全带来极大隐患,甚至可能背负巨额债务。借支付宝、微信账号或者索要验证码,一定要坚决说“不”!
资料来源:安吉法院民二庭
编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