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分销模式(加强保健品审查 加大“三级分销”的监管)



保健品分销

全健、无限极等近日频繁曝光的问题,也引起了省人大代表的关注。

省人大代表、Xi安物易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岳开平从事电子商务行业。他说,这些保健品被宣传成包治百病的药,在网上广泛宣传,在一些电商平台上也有销售。最后出现了患者因为相信其宣传效果而延误治疗时机的悲剧。事实上,电商平台在选择销售商品时,只能从厂家提供的许可证来判断是否为合格产品,而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都是由监管部门出具的。他认为,监管部门确实应该负起责任,严格检查产品的效果和质量。

“保健品关系到生命安全,却出现了多次投诉被忽视,患者误认为保健疗法延误治疗的悲剧。”岳开平表示,这说明监管部门的监管还不到位。事实上,很多虚假宣传的保健品,被举报后往往会被罚款,违法成本并不高。在他看来,执法部门应该加大处罚力度,让违法者不敢再冒险。

同时,保健品行业之所以能暴利,也与销售模式有关。三级分销、返利销售等方式让很多人不再关注产品本身,只为高额利润发展下线,而这种在网络熟人中的销售往往很难找。这也给监管部门提出了一个新的问题,如何更好地监管网络交易市场,尤其是发现和查处这种“网络传销”,从而净化保健品消费市场。

王陕西律师事务所主任:

保健品治理建议引入第三方执法监管。

省人大代表、陕西律师事务所主任王首先介绍了我国法律对医疗保健行业违法行为的规定。他表示,如果保健品经营者违反相关规定,进行虚假宣传,暗示其具有治疗疾病的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将面临吊销卫生许可证、最高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责任。在保健品质量不达标,导致消费者误诊、患病甚至死亡的情况下,相关责任人将涉嫌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等刑事犯罪,法定最高刑可对涉案责任人判处死刑。

对于最近全健、无限极等医疗保健行业的乱象,王浩认识到这些乱象的根源是执法不严。从立法层面,我国法律体系对此类行为及其法律后果有明确规定。但此类行为的屡禁不止,不仅仅是消费者辨别能力差造成的,更重要的是相关违法经营者的实际违法成本太低。即使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已经涉嫌刑事犯罪,但利润数额过高,相关部门执法和查处力度过低,导致此类保健品经营者屡禁不止。

王建议,在适当提高保健品虚假宣传处罚责任的同时,相关执法部门有必要重拳出击,定期开展保健品市场监管整治行动,在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时积极开展调查工作。受害者向有关部门投诉后对处理结果的满意程度,应直接记入有关行政部门的绩效考核系统。

同时,王指出,这种乱象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在事件中就有死者家属起诉并败诉的案例。有没有地方保护主义?为防止类似悲剧再次发生,他认为应引入第三方执法监督部门,监督公职人员是否存在渎职、不作为甚至违法行为。他建议各级人大组成专门的调查委员会,为这些不幸的弱势群体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同时监督政府职能部门的执法。华商报记者赵瑞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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