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人直播是什么(网红直播间喝农药身亡,网友曾起哄“快喝吧”!“喊客”和平台要负什么责任?)



10月15日,湖南株洲市网络名人“罗小毛子”在直播中自杀,经抢救无效死亡。

当天,“罗小毛子”在个人视频账号上发布了一段视频,并配文“这大概是最后一段视频了,谢谢你一路陪伴我”。视频中,她说自己抑郁了很久,甚至住院了两个多月,而平时作品中的开心样子,只是为了大家看到后开心。



“但是最近我真的憋不住了。想知道原因,请来小号看我的直播。你放心,这次直播一定不带商品,也不带广告。”她在视频中说。

直播中,“罗小毛子”拿出一瓶棕色液体,一口喝下,举起空瓶说“我刚才喝了”。喝完之后,她掐着脖子,看起来很不舒服。



据媒体报道,直播过程中,有网友留言催促她自杀。

有没有被网友嘘过?

截图显示,“罗猫”在直播间拿出农药时,有网友在直播间留言称“快喝吧”。





其中用户“你最珍贵”曾评论:“哈哈哈哈真的喝了。”评论被删除后,平台找不到用户。然后在直播平台的官方微博中,我们看到网友“你最珍贵”已经被封禁账号,原因是打击网络暴力言论。





罗小毛子的朋友在接受《四川观察》采访时表示,罗小毛子那天并不是真的想自杀,只是想用这种方式向现在的男朋友示好。她把杀虫剂稀释成饮料。她喝了是因为直播间的人哄着,逞强,直播结束后她还打了120急救电话。

10月16日,网络名人中“罗小毛子”的家人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自杀与前男友无关,只是直播间里的人起哄,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据悉,“罗晓毛毛子”在这个短视频平台上拥有67.8万粉丝,共发布了38个小视频,大部分以生活穿着为主。除此之外,它还经营着自己的同名淘宝店。

网民要承担责任吗?

据《法制日报》报道,律师熊晃表示,网友的评论是开玩笑的行为,不构成侵权法上的教唆或帮助,应该受到道德上的严厉谴责。但是追究法律责任很难。直播喝农药自杀被法律否定,不应在网络上发布、传播、展示。对于类似的话题、弹幕、评论,平台应该承担积极的管理责任和义务,否则可能承担相应的行政和民事责任。

据新华日报报道,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方超强表示,直播间的诘问行为与主播自杀的最终结果之间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诘问者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

如果起哄者的起哄行为直接激起了主播自杀的念头,并对主播的自杀行为产生了直接影响,那么这些起哄者的行为就涉嫌教唆他人自杀。

是否可以犯故意杀人罪,承担刑事责任,存在一定争议。方超强认为,考虑到网络直播的特点,导致主播自杀的直播间环境也是由几个起哄者的不同行为相互作用形成的,所以最终定罪量刑的可能性不高。但这并不妨碍这些诘问者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当然,主播作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起哄者的起哄行为不是主播自杀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主播自己做出了自杀的决定和行为。

该论文称,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伟表示,“从伦理和社会责任的角度来看,该事件中的围观者应该承担责任。"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分析,在直播上留言让受害人喝酒的网友,有帮助自杀的嫌疑。如果发现这条信息与自杀有直接因果关系,则该网友涉嫌故意杀人。

如果这条信息和自杀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而是渲染自杀现场的气氛,制造事端,间接促成自杀,也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会受到治安处罚。同时,起哄自杀也属于民事侵权,起哄者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平台的责任是什么?

方超强律师认为,对于直播平台,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对直播平台的直播内容和用户评论有禁止性内容规定,平台应及时屏蔽和消除相关禁止性内容,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所以,具体来说,在此次事件中,直播平台有义务及时断开直播,屏蔽不当输入评论。如果其未履行前述义务,则存在一定程度的过失。当然,判断是否存在过错并没有统一的标准,需要具体案例分析平台的行为。此外,如果平台确实未能屏蔽相关内容,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可能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朱伟表示,短视频平台属于网络服务商,有责任对用户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直播过程中出现这种情况,平台的责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1.自杀信息是非法信息,各平台都应该对其采取措施。但是关键词或者相关信息能不能出现在直播中,让平台判断确认这是“自杀”?

2.直播时的直播间数量。如果人多,平台审核责任会更高。

3.虽然平台事后做了封禁,但是否可以提前审核评估?如果平台在发布前对内容进行审核,当然不会有直播行业。但相关工作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删除。另外,直播过程中也会有报道。这个时候平台有权采取措施追封,尤其是现在很多直播都可以回头看。

红人直播福利主播id

朱认为,此次事件表明,平台应充分采取追封、现场封禁、现场监管等多种措施相结合,进行直播监管。直播平台要建立人工智能审核和畅通举报渠道相结合,包括平台对敏感词的审核和抓取,来监管大量的直播间。

此外,丁金坤律师表示,短视频平台直播自杀节目违反公序良俗,直播过程中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受害人的自杀行为。平台玩忽职守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和民事责任。

丁坤律师表示,平台不得播放违背公序良俗的信息,如自杀等,违者将依据《网络安全法》予以处罚。《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也规定,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互联网直播服务使用者不得利用互联网直播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传播淫秽色情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不得利用互联网直播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

“卖惨”确实是送外卖的套路之一。

但应该反思的是,网友“起哄”的另一个深层次原因是现在太多的囤货套路导致的信任危机。之前的报道中,有视频博主卖惨货,卖悲的层出不穷。

今年8月,凉山会理石榴成熟季节,新华社报道一位老人哽咽着说:“我今年85岁了,卖不出石榴怎么办?”



会理石榴市场联合执法队了解情况后,对视频发布者拍摄的视频进行了调查核实,从文字和背景音乐上认定视频中的这些老人是分别制作的,老人确实存在,但并未说出视频中所说的内容,文字描述与事实不符。视频发布者涉嫌发布一些虚假信息扰乱正常的石榴市场销售秩序。

据北京广播电视台消息,今年3月,石女士在短视频平台上关注了百万粉丝“全哥”。大V们发布了一系列悲伤故事视频,现场拍卖“珠宝”,声称所得款项全部用于资助贫困儿童。没想到的是,专业珠宝鉴定师说,大V卖的钻戒并不是所谓的“莫桑钻戒”,而是人工合成的仿钻,材质搭配容易敏化。



据盘点,目前,带货“卖惨”的行为主要有三种:

一、以“调解感情纠纷”为名带货“惨卖”:

主播在直播间编造婆媳矛盾、出轨、破产、未成年寻母等故事。,并诠释了家庭矛盾调解、感情纠纷、人身意外等夸张情节。,以博取用户同情,诱导其购买直播间销售的商品。比如“让我们伸出援助之手,帮助失散20年的母女团聚。你每买一个手镯,都是在为他们的团聚尽一份力。”

二、编造离奇情节,注意带货:

主播在直播间编造明显不符合常识的离奇故事,博取关注,诱导用户购买商品。比如“我生下来就给爸妈打电话”“我89岁的奶奶生了个8斤重的儿子”“我老公去世6年,上班路上又见面了。”

三、用慈悲心“套路”带货:

在直播间里,主播通过播放团队冲突、债务纠纷等情节来增加降价戏码,以此来夸大商品价格优势,期间往往会出现大喊大叫、吵架、摔东西甚至肢体冲突等过激表现。比如“xxx的孩子连学费都交不起。今天我帮他讨债。我已经把欠债工厂的老板堵在仓库里了。原价3999的戒指现降至99,先到先得!

让“打电话的人”承担法律责任。

但无论如何,无视声明的“起哄”自杀行为必须受到批评。

法律学者刘玉婷认为,如果查实存在故意教唆,那么就应该依法严惩“看客”和“喊客”,让他们承担足够的违法成本。

世界上最大的悲伤是生命的死亡。网络名人“罗小毛子”自杀的原因是什么?到底是不是网友煽动的,还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但从目前披露的信息来看,一名幼女在直播间服毒自杀始终是不争的事实。或许,外人很难探究和打开自杀者的“心结”。然而直播了这么久,自杀意向早已公开。对于负有网络安全保障义务的直播平台,监管责任不可推卸。那些目睹自杀而没有报警的网友,也应该有一些道德上的负罪感。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很难按照刑法来给他人自杀定罪。不需要付出高昂的违法成本,仅靠道德谴责难以形成遏制之势,这也是其他人自杀过程中“看客”和“喊话”不绝于耳的原因之一。

但是,难入罪不代表不用承担违法责任。从社会危害性来看,鼓励他人自杀侵犯了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在公共场所鼓励甚至扰乱社会秩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一般“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从实践的角度来看,教唆他人自杀的,一般都是以寻衅滋事的名义受到治安处罚。去年12月27日,河南邓州市一女子欲在跨江大桥投水自杀。杨某琪为了引起人们的注意,大吵大闹鼓动女子投江自杀,并制作了视频发布到网上。之后,她被处以行政拘留9天。

有关部门应该调查网络名人“罗晓毛子”自杀的原因。如果查实存在故意教唆,那么就应该依法严惩“看客”和“游客”,让他们承担足够的违法成本。直播平台也要负起监管责任,及时发现和制止悲剧。

涞源公共信息、新华日报、商报、成都商报、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等。



本期编辑:刘雪莹·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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