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网购节”即将到来,预付款、首付、尾款...都很耀眼。好不容易抢到货,付了钱,等到了宝贝,商家却迟迟不发货。这种行为算不算诈骗?
2020年11月11日凌晨,李先生站在手机前,输入所有计算好的报价,期待点击支付键。我为家人订购了一个茶几和一个抽屉柜。自下单付款后,李先生多次向商家询问发货事宜,但商家以各种理由拖延发货,甚至建议李先生申请退款。直到2021年7月,李先生忍不住义愤填膺,诉至法院,要求商家继续履行发货义务,并按照订单价款的三倍进行赔偿。
法院经审理查明,李先生于2020年11月11日下单后,分别于2020年11月和12月、2021年1月、2月、3月和4月联系商家客服,询问产品何时可以发货。每次商家都回复“月底发货”,并告诉李先生无法发货是因为工厂安装、环保检测等原因。直到2021年4月,李先生再次与门店客服沟通,要求继续发货。这时店家说需要补差价环节才能继续发货,被李先生拒绝。同时,李先生发现,在其他平台开设的店铺中,仍有商家继续销售同样的商品,但商家声称由于技术原因,商品信息没有及时撤回。
法官介绍,民事欺诈是指在民事权利义务的设立、变更、终止过程中,故意告知对方虚假信息或者故意隐瞒真实信息,诱导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在这份订单中,李先生几次询问商家何时发货。商家一直称之为“月底发货”,对合同的履行做了承诺,只要求延期发货,并没有明确表示不能发货。联系李先生后,要求补足差价继续发货。交付货物是购物合同中销售者的基本义务,但商家未提交证据证明存在合理迟延,长期不履行交付义务,多次承诺的期限内未交付货物,且未主动与消费者沟通。法院认定商家在履行订单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判令商家按照订单价款的三倍赔偿李先生,并继续履行交付义务。
法官提示,在“网购节”中,由于优惠券的使用时间和场景有限,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可能会低于平时的售价。商家在参与购物节时,不仅要考虑盲目吸引流量,还要仔细考虑自己的备货配送能力和交易成本承受能力。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在承诺时间内发货,应积极与消费者沟通,说明情况,取得谅解。作为消费者,如果物流状态迟迟不动,要向商家询问不发货的情况和原因,双方充分协商沟通,避免因沟通不畅或意思表达不清导致纠纷升级。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王
编辑/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