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刀具认定标准2021(2021年84人因携带管制刀具被南宁铁路公安处拘留)

近年来,随着高速铁路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旅客选择乘坐动车出行。但由于各种个人原因,旅客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火车站,被铁路警方行政拘留。据统计,2021年以来(至12月31日),南宁铁路公安局共查获管制刀具84把,行政拘留84人。

现象一:“部分乘客不知道什么是管制刀具”

12月2日,广西南宁站安检员在陈先生手提包内发现一把刀,随即向警方报案。经检查,民警发现该刀为带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为管制刀具。随后,警察将陈某带回派出所进行处理。据乘客陈某说,这把刀是买来切水果的。我不知道是管制刀具,就赶紧往车站赶。最终,南宁铁路公安局给予陈某行政拘留五天的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旅客,根据管制刀具的认定标准,匕首、三角刀、弹簧刀(跳刀)等类似的单刃、双刃、三角尖刀都属于管制刀具。要知道普通刀具和管制刀具的区别,不能带管制刀具进站。

管制刀具认定标准

现象二:“部分乘客没有仔细检查行李”

11月3日,在广西百色站乘车的黄先生粗心大意,出发前没有仔细检查行李。直到被安检员打开,他才知道自己的行李里藏着一把管制刀具。随后,南宁铁路公安局给予黄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旅客,出门前要仔细检查行李,避免将违禁品、危险品误带进站,耽误行程。

现象三:“部分乘客运气好”

10月14日,在广西宾阳站乘车的黄先生携带管制刀具进站。据黄交代,他知道不能带管制刀具进站。不过他平时很珍惜这把刀,想试试看能不能进站。最终,南宁铁路公安局给予黄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旅客,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的,可以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乘客朋友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中国日报广西记者站)

来源:中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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