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单接单平台吧商家放单平台(警惕网购“刷单炒信”的泡沫与陷阱)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消息(实习生中国青年报中青网记者李润文)“双11”购物狂欢节期间,江苏常州的何女士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她在某网购平台买了一件好评很多,图片也很漂亮的毛衣,但是收到货之后,她傻了。“身体素质太差了!这些赞应该都是‘刷单字母’刷出来的吧!”

何女士的“单刷炒信”是指经营者利用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时,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属于不正当竞争。

今年7月,官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连续发布20起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典型案例,江苏省有6起案例入选。

江苏南京双祺瑞贸易有限公司选取邮寄空包裹“刷单炒信”案例。办理此案的南京市江北新区稽查大队四科副大队长王乐妍介绍,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该公司请熟人帮忙铺网,拉周围朋友刷网购平台上公布的商品清单,总刷单次数超过100次。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二十万元。

王乐妍介绍,现在“刷单”的形式多种多样,一些商家会雇佣“刷单手”为产品制造虚假销售和好评,寄送空包裹,而空包裹重量与实际不符,成为监管人员调查取证的突破口。但有些“刷单”的商家会采用“拍a送b”的方式,即按照商家的指示“刷手”拍下正规商品,而商家送的商品则是有一定重量的小礼品,如肥皂盒、纸巾等。

“手刷”大多在网上接单,既有商家的老客户朋友,也有分散在网络上的陌生人。

江苏扬州的尹女士就曾经做过“刷手”。她告诉记者,为了防止平台系统监控,“刷单”过程高度模拟正常网购行为。商家会根据平台算法推荐机制制定相关关键词。用关键词搜索后,“刷手”会在结果页面浏览十几秒,点击其他几个商品详情页浏览十几秒,然后找到真正需要“刷单”的商品,模拟整个购物过程:看图片,看评价,跟客服沟通,比价,最后下单,几天后确认收货,然后根据商家提供的内容发布好评。

尹女士告诉记者,这个过程需要5~10分钟,“刷手”可以赚几元到十几元不等,而“业绩好的”一天可以赚几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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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似为人“刷单”可以稳赚不赔,但很多“刷手”都被骗了。

尹女士曾收到一条短信:“+xxxx微信(同'微信'),业余时间刷单,一天赚100元。”加了微信后,对方把她拉进一个群,告诉她可以在群里自由“抢单”,但需要提前向“中介”交100元押金。

尹女士将账户转给了对方。在群里抢了几单后,她算了一下,可以获利60多元,于是去找“手刷代理”结算佣金。对方说累计佣金可以100元结算。无奈之下,她“刷”了几单,充了100元,但再次联系“代理”时,对方将她踢出了群,随后消失得无影无踪。

尹女士很多做过票据的朋友都有过这种经历,但是因为自己的违法行为,被骗的钱并不多,只能自认倒霉。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局长周告诉记者,“刷单”不仅是“刷手”的风险,在已经查处的多起案件中,商家也未能通过“刷单”获得理想收益。通过“刷量”获得的商品虚假销量、人气、评价,在一定时间内可能会提高商品的综合排名,但不一定能提高消费者的购买欲望。

杭州某电商公司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员工向记者透露,部分电商选择“刷单”这种不正当竞争方式,是“不得已而为之”。“其他人都刷单。不刷的话,权重根本上不去。这就是电商行业的‘内卷’。”

周认为,不公平的市场竞争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虚假评价和销售表面上提高了自己的竞争力,却失去了最重要的“诚信”。同时,在消费行为中,消费者和商家有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消费者不应因“好评返现”的诱导而给予非个人化的评价。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消息,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整治。截至2021年上半年,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3128起,罚款2.06亿元。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以“单信炒作”为主题进行专题调研,集中开展“网剑行动”。江苏省消保委对消费者投诉和消费舆情大数据进行分析比对,通过问卷调查、暗访等形式开展“单信揣测”消费者调查,查处案件数量大幅增长。

截至10月底,江苏省共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182件,罚款金额1062.1万元,办案数量和质量全国领先。

11月8日,在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召开的“刷单炒信”专项整治新闻发布会上,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陈表示,接下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将积极督促引导电商平台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并将继续发挥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电商平台和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市场治理体系作用,加强群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推进“刷单炒信”违法行为的协同治理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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