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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消保委近日发布文件称,有消费者称顺丰速运使用“顺丰速运+”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发送快递时,发现顺丰速运提供了一项名为“签收确认”的增值服务。收费金额1元。购买增值服务后,收件人需要凭顺丰快递发送的签收码或本人身份证后6位数字签收快递。消费者认为顺丰提供增值服务的行为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据浙江省消保委介绍,国务院颁布并于2018年5月1日实施的《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递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通知收件人或代理人当面接受。收件人或代理人有权当面接受。”条例中的验收应包括当面验收和签收物品。顺丰推出的“签收确认”增值服务,其实是快递公司应该履行的法定义务。
对此,顺丰表示,这项增值服务是目前快递行业的惯例。用户是否选择该服务,不会影响快件的正常投递和派送。通常他们只有在寄件人有特殊需求的情况下才会选择,对收件人不收费。
顺丰解释说:“这项密码签名服务起源于珠宝、3C电子和奢侈品客户的特殊需求。除了常规的投递签收,避免了快件投递错误或正确后的交易纠纷。”
快递专家赵晓敏认为,这项服务是一种互认信息,旨在保证贵重物品的安全送达,以及收件人和寄件人的一致确认。
“首先,服务是给发件人的。你可以自主选择适不适合;其次,这项服务通常会准备珠宝手表等高价值物品,类似于快递保价功能,对普通客户没有影响。第三点是国际快递行业的普遍选择,是保证安全送达的定制服务。总的来说,我不认为这是加价。”总的来说,我不同意涨价。
另有业内人士指出,“顺丰速运”未经许可,将“收件确认”与应有的合法服务内容分离,涉嫌捏造名义收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而且“签收确认”这个名称很容易造成误解,消费者误以为不核对就不会提供当面签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