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网营销新7条规则(淘宝新规发布!对“好评返现”等行为明确规范)

经常网购的朋友们注意了,

淘宝新规发布,

卖家在包装中带有

“奖励券”相关诱导行为

将不被允许!


12月21日,淘宝发布《淘宝评价标准规则变更公示》,明确规范“好评返现”、“好评返券”等行为,包括不得以物质或财务承诺引导买家“好评”,新规将于12月28日生效。





值得注意的是

在变更后的第13条卖方行为要求中,

淘宝做了如下要求:


(1)不允许要求买家写好评、修改评价、添加评价等。自己或通过第三方;


(2)不得以物质或金钱承诺为条件,鼓励或引导买家给予“好评”,包括但不限于:全五星返现、好评返现、免单好评、红包好评、优惠券好评;


(三)不得以诱导买家、虚假交易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不真实评价;


(4)不得自行或通过第三方故意给予同行竞争者与事实不符的评价。


同时,

淘宝也要求买家行为:


(一)不得通过给予评论、负面评价等方式谋取额外的财物或其他不正当利益。


(二)不得发布大量无意义信息、与实际信息不符等行为。


对于违反上述要求者,淘宝将按照平台相应的管理规则进行处理。比如,对于违规信息,可以采取屏蔽评论、不累计分数等措施;对于违规卖家,可以采取向买家支付一定金额、下架商品、删除商品、限制使用阿里旺旺、扣分等措施;对于违规买家,可以采取限制买家行为等措施。


据了解

对于“好评返现”等行为

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已被禁止。


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产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以前的荣誉等作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或者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2021年8月,《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由市场监管总局起草。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销售状况、交易信息、经营数据、用户评价等作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对自己或者自己的产品,欺骗或者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采取返现、红包、卡片、优惠券等足以诱导用户做出指定评论、点赞、转发、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


今年5月,最高法公布“互联网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暗刷流量”和虚假刷流量案例。浙江省杭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通过调查发现,有10家公司涉嫌组织好评牟利,网络名人有100多家餐厅花钱刷好评。


来源:青岛日报(qddaily)

沈阳日报(沈阳网)新媒体中心编辑李飞

淘宝网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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