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管局(与你的快递有关,国家邮政局最新发布→)



国家邮管局投诉电话400

1月7日,国家邮政局《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向单位和个人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到,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寄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终端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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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递服务方面,征求意见稿也提到,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投递快件时,应当当面告知收件人有权收寄快件,收件人应当对快件进行外观检查。如果快递包装明显破损,收件人可以当面检查里面的东西的外观或者拒收快递。

征求意见稿还对快递的隐私保护提出了要求。其中,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建立制作、使用、保管、销毁快递运单(含电子运单)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采取加密、去标记等安全技术措施保护快递运单信息安全,不得全面展示自然人身份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使用或者倒卖快递运单。

如果违反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征求意见稿第六十六条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并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由邮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一)在分拣作业中,投掷快件、踩踏快件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损毁的;

(二)未经用户同意确认收寄快件或者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

(三)未按照与用户约定的地址投递快件的;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损害用户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方苏浩军陈

编辑: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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