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万加盟什么项目好(听朋友介绍加盟痤疮治疗业务可年赚100万,男子赔钱后起诉加盟公司)

12月17日,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发布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提示特许经营发展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问题。

扬子晚报/牛子新闻记者了解到,2021年,建邺区人民法院新收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258件,受案量比2020年上升32.31%。早在2018年、2019年,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数量都在两位数,到2020年,案件数量大幅增长。



特许人未尽到告知义务,法院判令其退还加盟费

在朋友的介绍下,蔡加入了朋友拥有的一家生物技术公司的痤疮治疗业务。朋友说这个项目很赚钱,一年轻松赚100万。蔡心动之际,与被告某生物科技公司签订了品牌加盟代理协议,并按约定支付了加盟费及保证金共计26万元。

后来,蔡也一共花了60多万元开店。结果生意惨淡。并不是被告之前宣传的“一年赚100万很容易”。现在商店已经关门了。蔡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加盟协议,生物科技公司向其返还加盟费。

法院认为,生物科技公司在与蔡某签订、履行《特许经营合同》过程中,未尽到告知义务,未告知相关信息,导致蔡某无法全面、完整地了解项目的情况,对项目运营的风险、损益等做出客观判断,更直接导致未能达到签订、履行涉案合同的目的。故判决撤销蔡某与生物科技公司的特许经营合同,退还特许经营费,生物科技公司返还蔡某相关费用5万元。

100万加盟

建邺法院宋玲法官表示,无论是美容行业还是其他行业,加盟商主要是根据特许人提供的加盟信息来判断和决定是否投资,在加盟前需要仔细审查特许人的资质。为了弥补特许人与被特许人之间信息获取的不对称,《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特许人应当在签订特许经营合同至少三十日前,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提供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信息和特许经营合同文本。

宋玲法官表示,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相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被特许人。特许人隐瞒相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资质不足却肆意对外投资可以构成合同欺诈

与被告某餐饮管理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约定被告授权其使用汉堡的商标,并为其提供店铺选址、装修设计、经营指导、物料配送等服务。

但原告缴纳高额加盟费后,被告对原告要求履行合同的要求视而不见,原告给被告原来热心的客服人员发消息,也没有任何回复。经查询,原告发现被告公司不符合“一年两店”的资质,也未按相关规定进行立案,故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的特许经营合同,退还加盟费12.7万元。

法院经审查认为,被告除本案外,还有大量类似诉讼案件,不符合《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相关资质,对外招募加盟商,目的是收取巨额加盟费,签约后被动履行合同,涉嫌合同诈骗。因此,该案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截至11月,已移交8起此类案件。

据宋玲法官介绍,餐饮行业准入门槛相对较低,需求量较大。很多加盟商想通过加盟创造财富,但往往缺乏缔约能力和经营风险意识,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不懂得对加盟商的资质进行审查,在契约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一些违规企业趁机在合同中“玩套路”,收取加盟费后被动履行合同,大规模圈钱后迅速退出,给加盟商造成巨大损失,严重影响商业环境和社会稳定。

法官提醒,加盟商在签订合同前,应充分考虑合同涉及的项目、公司资质、市场需求、开业风险、盈利能力等。在与特许人发生冲突之初,为避免因举证不力而败诉,特许人应注意保存相关证据,提高维权成功率。特许人不实际经营,涉嫌诈骗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特许人必须杜绝机会主义,杜绝以加盟为借口非法敛财,否则只会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

(来源: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晚报/牛子新闻记者任见习记者陈然

校对盛媛媛

来源:牛子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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