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上支付业务,防范支付风险,央行颁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上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9月30日,央行发布《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通知》。《通知》对自助渠道转账做了特别详细的规定,对支付宝、微信支付等支付机构的个人支付账户进行了限制。
与对银行的要求类似,自2016年12月1日起,蚂蚁金服、财付通等非银行支付机构为个人开立支付账户时,同一人在同一支付机构只能开立一个全功能支付账户。也就是说,以后每个人只能有一个支付宝账户。根据通知,额外账户将于2016年11月30日前清零。
同时,《通知》还对支付账户的转账加强管理。2016年12月1日起,支付机构开户时当与单位和个人签订协议:约定支付账户间的日累计转账限额和笔数。如此一来,支付宝、微信支付的转账限额也可能会有所限制,累计转账笔数也许需要与用户事先约定。
同时,《通知》还加强了对支付账户转账的管理。2016年12月1日起,支付机构开户时应与单位和个人签订协议:约定支付账户间每日累计转账限额和交易笔数。这样一来,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的转账限额也可能受到限制,累计转账次数可能需要提前与用户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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