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个目的
本制度旨在建立公平、透明、合理的适合直营店发展阶段、与直营店市场定位相匹配的直营店薪酬体系和薪酬政策,规范薪酬管理,构建具有内蒙古直销零售特色的价值分配机制和激励机制,支持直营店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个基本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鼓励公平竞争,奖优罚劣,多劳多得,合理确定劳动报酬。
2.实行岗位基本工资与效益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分配机制。
第三条分配比率
直营店员工工资分为五部分,所有门店系统员工工资计算采用“员工工资=基本工资+等级补贴+工龄工资+销售提成”。直营店岗位分为店长(四级)和导购员(四级)。薪酬确定主要依据工作表现,并参考行业平均水平和地区差异。本制度涉及的工资标准均为税前工资。
第四条管理制度
直营店员工薪酬管理制度最终由分公司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行政部和财务部备案。直管部组织门店实施。
第5条的适用范围
内蒙古分公司所有直营店员工(店长、导购员)的薪酬按照本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工资结构和标准
第六条门店员工的薪酬结构
1.薪金结构
店铺员工工资=基本工资+职级补贴+工龄工资+销售提成
店长工资=基本工资+职级补贴+年资工资+店铺整体任务完成情况(奖惩)*奖惩比例
2.薪资结构各部分的描述
(1)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是刚性保障因素,是公司每月支付给员工的固定收入,以保证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根据员工的岗位级别和出勤情况,不与企业经营情况挂钩。
(2)职级补贴:作为同岗位员工晋升后的补贴。公司会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考试和考核,作为员工晋升的条件。
(3)工龄工资:对入职满一年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工龄津贴,以区分新老员工的差异,稳定员工队伍。(50元中一年服务工资后,每年增加10元,100元封顶)。
(4)销售佣金
销售提成是直营店业绩的体现。按照多劳多得的原则,并根据员工的销售完成比例,按照提成机制计提。(具体参考:第四章销售佣金)
第七条直营店按同一岗位等级分类
终端店铺岗位根据现有岗位设置为店长级和导购级,从低到高如下:
导购分为:一级、二级、高级、高级;
工长分为:一级、二级;
店长分为:一级、二级、高级、高级;
原则上,各级员工都需要具备相应级别的岗位职责和技能。
第八条店铺区域员工工资标准
直营店分布在内蒙古三个地区。为了使直营店的工资与区域消费水平相匹配,直营店按照区域划分设置如下:
第三章员工变更及审批权限
第九条导购员的定级、晋升和降级标准
1.实习导购:
所有新导购在试用期内都被评为“实习导购”。
2.一级购物指南:
(1)实习导购入职一个月后。
(2)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基本掌握业务知识,新员工入职培训考试80分以上;
(3)积极工作,服从上级领导的合理工作安排。
(4)符合上述定级条件的,可提交晋升为“一级导购”的书面申请,由店长、主管、直属经理、培训管理部考核,报人力资源行政部、财务部备案。
注:不符合上述定级条件的,店长、主管可根据个人情况延长实习期(注:实习期最长不得超过试用期),或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正式录用。
3.二手购物指南:
(一)受聘6个月以上;
(2)个人销售业绩,3个月达到或超过个人销售目标,6个月个人平均销售额在导购员平均销售水平以上;
(3)对公司的企业文化有进一步的了解,对业务知识有牢固的掌握并能熟练运用到工作中;
(4)服务意识强,能够主动帮助和服务客户;
(5)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无不良记录(如过失单、客户投诉、迟到早退等。)连续3个月;
(6)能与同事相处融洽,工作业绩突出,得到同事、店长及上级领导的认可;
(7)参加公司培训管理部、直管部等考试,平均成绩85分以上。
(8)在满足前七项评分要求的条件下,店长可提出晋升为“二级导购员”的申请。
店铺员工的平均水平会被视为员工不能胜任本职级的岗位,之后会被降职。
如果降职后个人销售业绩仍未达到个人销售目标的85%,或低于门店员工当月平均业绩的90%,则视为员工不胜任该岗位,公司将延长考核期一个月或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7.分级时间:
除了每月对推广一级导购进行分级,公司还会每季度进行一次分级考核,初步定在1月、4月、7月、10月。其余时间不予评分。
8.提升领导班级
因公司经营需要(新店开业或人员调整),员工在任职期间个人表现突出,表现突出,可直接晋升为领班。
(1)员工入职6-9个月;
(2)认同公司的企业文化,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并能维护和执行;
(3)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无不良记录;
(4)工作积极主动,服务态度好,与同事协调性好,客户及部门好评;
(5)具备晋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运用和完成工作;
(6)个人业绩突出,连续6个月实现或超额完成个人销售目标,个人销售业绩排名同类门店前20%;
(七)任职期间获得一次以上“销售之星”荣誉称号;
(8)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在店长不在店时,能够妥善独立处理店铺工作。
(9)在满足前八项的前提下,合格者晋升为“领班”,由店长提名,报直属管理部、培训管理部、财务部、人力资源行政部审核批准,人力资源行政部备案。
第十条店长职务定级、升降标准:
1、实习经理:
所有新晋升的店长(或新招聘的店长)都被评为“实习店长”。
2.一流的商店经理
(1)“实习店长”入职2个月,其中1个月与店铺独立相处;
(2)单项专业技能培训不低于80分,所辖店铺导购员应基本掌握业务知识。
(3)管理系数不低于标准值的得1.4分;
(4)管理能力强,能够合理分配下属工作,给予下属工作指导;
(5)符合以上四项,可提出晋升“一级店长”的书面申请,由主管提名,报直属管理部、培训管理部、财务部、人力资源行政部审核批准,人力资源行政部备案。
3.二级商店经理
(1)独立开店6个月及以上;
(2)满足并保持一级店长的评分要求;
(3)6个月累计管理系数得分不低于1.6分;
(4)6个月,门店销售任务达成率4个月100%以上,2个月80%以上;
(5)能够带领团队及时有效地完成公司交给的各项任务;
(6)能够对所辖店铺员工进行培训和教学,确保员工的技能得到提高;
(7)符合前六项者,可向“二级店长”提出书面晋升申请,由主管提名,报直属管理部、培训管理部、财务部、人力资源行政部审核,总经理办公室批准,人力资源行政部备案。
4.高级商店经理
(1)保持店铺独立12个月或以上。
(2)满足并维护“二级店长”的要求;
(3)管理能力强,9个月管理系数得分不低于1.8;
(4)9个月,门店销售任务达成率6个月100%以上,3个月80%以上;
(5)能够担任培训讲师,任职期间成功培训2名及以上实习店长;
(6)经培训管理部和直属管理部考核,所辖门店获得“优秀门店”荣誉称号1次。
(7)能够根据市场反馈及时提出有效的、建设性的推广建议。
(8)上传分发,带领团队及时高效地完成各项任务;
(9)在完成前八项的前提下,具备申请晋升高级店长的资格,由主管提名,报直属管理部、培训管理部、财务部、人力资源行政部审核,总经理办公室批准,人力资源行政部备案。
5.高级商店经理
(1)独立保管店铺24个月以上。
(2)达到或超过“高级店长”的要求;
(3)累计15个月,管理系数得分不低于1.8;
(4)15个月,门店销售任务达成率10个月100%以上,5个月80%以上;
(5)精通XX公司的货物概念,能够快速合理的调整货物区域,有效控制劳动力和各项费用;
(6)根据市场情况,及时提出有效的建设性推广建议并得到推广应用;
(7)根据不同销售旺季,合理控制小仓库库存,减少资金占用,保证勤俭节约。
(8)较强的管理能力,担任过两个以上门店的经理;
(9)根据培训管理部和直属管理部的考核,任期内,所辖门店三次获得“优秀门店”荣誉称号。
(10)在完成前九项的前提下,具备申请晋升为“高级店长”的资格,由主管提名,报直属管理部、培训管理部、财务部、人力资源行政部审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人力资源行政部备案。
6.降级:
如果等级确定后店铺销售任务达成率连续3个月低于90%,或者管理系数连续3个月低于1.6分(第一级为标准值1.4分),则视为店长不能胜任该岗位,之后予以降级。
降级后店铺销售业绩未达到店铺销售目标的85%,或管理系数低于标准值1.4分的,公司将延长考核期一个月或与之解除劳动关系。
7.分级时间:
除了一级店长的晋升,公司每个季度都会进行一次定级考核,暂定1月、4月、7月、10月。其余时间不予评分。
8.跨级别晋升
(1)各级管理人员因个人业绩突出,所辖门店业绩突出,经公司批准后可直接通过不同层级晋升。
(2)因公司发展需要,在缺少办公室人员的情况下,“资深”或“资深”店长可内部报名,竞聘办公室所有职位。
9.其他说明
每个职级的考核时间以本人申请定级的时间为准向前计算。如果一级店长报考二级店长的时间是7月1日,那么他的各项定级条件的考核向前计算6个月(即各项指标的考核期为1月1日至6月30日)。
第十一条:员工交易流程
导购员等级晋升:员工本人填写《人员变动申请表》,主管店长完成导购员考核,明确期间工作表现和个人表现,提交相关权限负责人审核批准;
店长级别晋升:员工本人填写《人事变动申请表》,负责监督完成导购的评估,明确期间的工作表现和个人表现,提交相关权限负责人审核批准;
相应的审批流程和权限:
4.交易时间的确定:
受变动影响,员工享受不同的薪酬,承担不同的销售任务,统一如下。
(1)直营店人员变动(新进、离职、调动)以自然月15日为准,15日之前或之后的变动均以当月为准;如果15号以后有变化,就从下个月开始算。
(2)直营店人员的升(降)职以审批日期为准。未办理手续或未经机关负责人审批的,视为无效,工资按原级别计发。
第四章销售佣金
第十二条设定目的
为了提高店铺的服务水平,提高店铺的销售能力,激发销售人员的激情,提高销售人员的竞争力,确定员工的销售提成。
第13条佣金方法
1.导购人员实行个人销售提成,提成基数为个人销售业绩*提成比例。
2.店长级人员执行导购级人员平均提成方式,上升为所辖门店导购级平均提成*管理系数。
3.班组长:3人店:无领班;4人店:实行个人绩效提成加岗位补贴的方式。正规店:经理月提成的70%。
4.新员工(实习导购):个人销售提成按正常提成标准计提。
5.新开门店无销售任务的员工,当月按100%计提比例计算。
第十五条商店的设立
第六章指标、工时、团购和特卖管理
第十六条指标管理办法
1.销售业绩指标应逐级分解。每月25日前,直管部将下月销售指标解到门店,分公司副总经理签字后生效。同时,抄送财务部和人力资源行政部。指标一经下达,不得随意修改。
2.每个月底店长根据公司下达的销售指标和导购员的职级分解到每个导购员。
3.如遇其他特殊情况,如撤店、装修、长期自然灾害等,需要调整指标时,由各门店提出指标调整申请,经主管、区域经理确认,直属管理部经理审核,分公司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新指标。同时,由直接管理部门抄送财务部和人力资源行政部。
4.门店进行计划外促销时,要调整月度销售指标,由直管部负责制定指标调整计划,副总经理签字后才能生效。指标生成后,直接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并抄送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和人力资源行政部。
第17条工作时间和加班的管理
1.公司实行以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综合工时制和标准工时制相结合的工时制度。根据商场设定的岗位,员工履行的岗位目标职责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年职工月平均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67-174小时(含法定节假日加班时间)。员工的每月工作时间由店长或直接管理部门酌情安排,并由人力资源行政部监督。员工应按排班表工作和轮流休息,员工拒不服从将按旷工处理。
2.每个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
我们应该尽力有效地计划和安排我们自己的工作。公司不鼓励员工加班,但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和劳动法相关规定,在不损害员工利益的前提下,安排员工加班。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休息或者计算支付加班工资。
3.加班定义:因公司组织的特卖、盘点、仓库支持、人员配备不足、大规模调动、新店开业、团购等原因造成的加班,公司将支付加班费;原则上每人每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4.加班待遇:对于加班员工,公司会安排与加班小时数相等的补休(即补休)。休息期间减少(抵消)加班时数的顺序为公休日优先,最早期间的加班时数优先。因工作需要确实无法安排补休的,公司会支付加班费。加班费每月随工资发放。
加班费用的核算标准如下:6元/小时。
节假日加班: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支付加班工资。
5.不算加班的情况:节假日公司组织的旅游等娱乐活动;非节假日公司组织的下班后娱乐活动;工作时间以外组织的培训;未经公司安排或批准加班。
6.加班审批流程:
填写门店加班审批表——直属管理部门(主管和直属经理)审核签字。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文件的归档。
第十八条个人联系团购佣金
1.团购由商场推荐,销售金额计入店铺整体销售额,佣金金额由参与销售的导购平均分配;
2.个人主动联系团购,销售额计入店铺整体销售额,佣金金额由参与销售的导购平均分配,并额外赠送个人代金券。1万元以下的,给予个人50元代金券;2万元以下的,给予100元代金券;以此类推,每增加1万元,多给50元代金券。
第十九条特卖工资标准
1.对于公司单独开设的一个纯特卖,销售模式为独立销售,该店导购的达成率百分比为100%,提成工资计算支付。佣金规定见参考表。
2.如果商品滞销或断码,销售额将计入店铺销售额。佣金计提请参考参考表。
3.导购支持外店特卖加班的,不参与外店销售提成,按照6元/小时支付加班费。
第二十条跨岗销售
1.如果门店产品没有销售人员,经店长同意,可以跨岗销售,销售提成100%。
2.门店产品有专职销售人员,中午吃午饭或者休息。经店长同意,可以跨岗销售,销售提成按50%计算。
第七章其他
第20条其他[/s2/]
1.直营店员工的奖惩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公司《门店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执行。
2.本方案的解释权属于人力资源行政部。
3.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人力资源行政部有权对计划内容进行删除、修改或添加,并在实施前以更新版本的形式在公司内部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