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双11”,很多消费者已经把购物车装得满满的,只等“双11”的“秒杀”。11月9日,平城市场监督管理局总结了去年的三起典型案例,提醒消费者网购时不要掉入“秒杀”陷阱。
去年“双11”,市民赵女士在网上给孩子买了一个复读机。一周后,物流信息显示货物已经到货。当赵女士联系快递员时,对方电话一直无人接听,于是他向商店反映了此事。11月底的一天,一个自称是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给赵女士打电话,说货物刚到,但是因为送错了而损坏了,他答应退货。第二天,在查看物流信息时,赵女士发现货物已经被签收。于是,赵女士赶紧联系店家,对方答应联系快递公司核实处理,但没有结果。无奈之下,赵女士在购物平台上投诉退款,店家以需要等待反馈为由,让他等待。最后,赵女士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问题才得以解决。
维权建议:网购拖延退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有明确的处罚规定。建议遇到此类情况的消费者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去年“双11”,市民何先生在网上买了一套高档茶具。当时店家宣传付款前100名有奖品。过了几天,货到了,何先生问店家有奖。对方表示一周后才会公布名单,而且因为何先生的付款时差一秒,所以不在中奖名单上。事实上,直到12月初,该店都没有公布获奖名单。何先生认为奖品虽小,但店家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实在令人气愤。
维权建议:消费者参与网购活动时,应及时保留活动的广告截图、交易证据、聊天记录等。如有争议,这些可以作为商业违规的证据。此外,消费者可以选择向购物平台或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选择走法律程序。
市民金女士在某网店关注了多日一件标价1559元的连衣裙。“双11”当天,网店宣传全包,1000元80元。金女士当即下单,以1479元的价格购买。此后,她意外发现,该产品活动前后的价格是1480元。金女士向购物平台投诉后,网店退款并道歉。
维权建议:商家先涨价后打折欺骗消费,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违背了诚实守信原则。建议消费者在拍下产品后及时截图,并仔细询问店家,保留聊天记录,发生纠纷时可作为投诉证据。
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网购要选择自己熟悉的平台,不要轻易点击不明链接。如今在直播间购物已经成为当下的潮流,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通过直播间链接下单,所以选择一个靠谱的主播非常重要。同时,购物后记得向商家索要发票或收据,并截图保存商家的活动信息、聊天记录和订单明细。如果后期权益受到侵害,可以有据可查。如有消费纠纷,第一时间联系商家或平台解决;协商不成的,及时向平台所在地或商家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记者:双红
编辑:周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