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刘
自2022年3月1日开始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以来,很多首批申报的纳税人都收到了退税的“红包”。值得注意的是,经营主体还应尽快结清所得税。
为使纳税人更好地进行202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3月9日,封面新闻记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就申报过程中应注意的相关事项梳理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应当于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并对应退税款进行汇算清缴。即2022年5月31日前,汇算清缴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
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到,按规定应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主体包括:2021年开始从事生产经营(含试生产、试运行),或2021年中期终止经营活动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无论是否处于减免税期,也无论是盈利还是亏损。
渠道方面,纳税人可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办理,也可以到就近的办税服务厅办理。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4号),纳税人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以填写并享受多项税收优惠。
为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为鼓励企业加大R&D投资,对生产企业在R&D活动中实际发生的R&D费用,不形成无形资产且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实际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按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进行税前摊销。
此外,资源节约型企业、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也可参考《关于公布环保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2021年36号)的公告》,做好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工作。
企业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的入口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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