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轻松赚钱吗?很简单!刷手机网银和银行卡就行了,按比例取出来,当天到账!”不劳而获的巨大诱惑迷住了他,他的银行卡向上游犯罪分子出借转账协助,涉案金额30余万元。近日,在“净2021”专项行动中,富平网警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姜某(男,34岁,四川人),缴获银行卡10张、手机1部。
今年11月,犯罪嫌疑人姜某通过QQ群了解到,利用银行卡“刷水”可以赚钱。之后,姜在河南、广西、重庆办理了银行卡。处理后借给他们银行卡和手机网银赚取佣金。
富平县网警掌握相关信息后,联合刑侦大队立即展开抓捕行动,并于12月22日在广西自治区来宾市将姜某抓获归案。经查,姜某提供个人银行卡,在他人手机上登录个人手机网银APP,并授权他人使用。他的银行卡被用来结算网络赌博和诈骗钱财。据初步统计,一个月内相关跑路金额高达30万元,个人获利3000余元。
犯罪嫌疑人姜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姜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目前,犯罪嫌疑人姜某已被富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网警报警: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互联网介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可能构成犯罪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来源:富平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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