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在网上发布十字绣加工广告,加工完成后将其拉黑,骗取定金。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邹某、庄某骗取多名被害人共计25万元。北青-北京头条记者11月17日获悉,北京通州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于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
北京通州检察院指控,2017年下半年以来,其隐瞒没有十字绣销售渠道的事实,通过微信发布十字绣加工广告,向加工者收取定金,并承诺在十字绣加工完成后拿到加工费和退还定金,在加工者上交十字绣加工费进行支付时切断与加工者的联系。
2019年初,庄某开始参与在微信上发布十字绣加工广告,与加工户洽谈十字绣加工业务,收取保证金。一个负责在网络电商平台上采购十字绣,通过快递送到加工户手中。
据统计,多名受害人共被骗25万元,其中2019年被骗13万余元。
2019年4月30日,受害人孙谋发现自己被骗后报案。同年7月19日,于某、庄某被福建省公安机关抓获。
庭审中,邹某、庄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自愿认罪并从轻处罚,且有足够财产退赔。
西城法院审理认为,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或者伙同庄某,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这两种行为都构成欺诈,应依法惩处。
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为主犯,依法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因其具有坦白情节,主动认罪,接受处罚,积极退赔,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庄在其参与的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且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悔罪,积极退赔,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最终,法院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诈骗罪判处于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
文/北青-京头条记者叶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