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的何先生告诉南都记者刚,9月11日晚,他带着7岁的儿子小松(化名)到白云区街松园恒温游泳馆游泳,孩子不幸死亡。何先生说,在他回复手机短信的几分钟内,孩子突然溺水身亡。他质疑救生员没有尽到责任,游泳池也没有竖立醒目标志提醒家长。
当事人:以为有救生员可放心何先生说,当晚7点半左右,他带着儿子来到事发的游泳池。当时博物馆里有几十个人在游泳。他原本打算和小松一起下水,却被工作人员拦住了。“我们说没带泳帽,不准下水。”何先生给小松35元买了一顶泳帽,带着儿子站在泳池边。
游泳池分为浅水区和深水区。浅水区和深水区由栅栏隔开。游泳者不能直接从浅水区游到深水区。他们必须从浅水区上岸,然后步行到深水区。浅水区80cm,深水区1.2-1.6m,泳池配备两名救生员。
何先生说小松身高1.2米左右,浅水区玩水没问题。当时他没带游泳圈。他让小松在浅水区玩水,自己和岸上的小松互动。“我站了大概一个小时,一直逗他玩,逗他。”
当晚8点半左右,临近清场时间,何先生说接到电话后,感觉有点累,就在距离小松游泳位置十几米的地方坐下休息,回了几条短信。这时,他的目光集中在手机上。“我觉得游泳池里有救生员,(他)在浅水区肯定没问题。”
大约5分钟后,何先生突然听到有人喊“有人溺水了”。他立即循声而去,发现落水者正是他的儿子小松。救生员随后将小松救上岸,并采取了紧急措施,但孩子没有反应。120赶到现场抢救,小松已经失去生命体征。
发生事故的游泳池。
何先生说,游泳池的监控录像显示,小松离开浅水区后独自走进深水区,拼命踩水。"虽然他不会游泳,但我教他如何简单地踩水。"水淹没他的眼睛和鼻子后,他在水中拼命挣扎了大约三四分钟。进入深水区约5分钟后,沉入水中。
何先生认为救生员没有尽到责任,同时质疑游泳池现场没有张贴醒目的标志。“不提醒孩子随父母下水,尤其是深水区。”此外,工作人员没有执行这一规定。
馆方:男童溺水时家长在玩手机“其实这件事我们也很难过很难过。”涉事游泳馆工作人员表示,家长作为监护人,“一直在玩手机”。事发后,游泳馆已组织同事前往何先生家中慰问。目前,游泳馆正在积极配合相关工作,街道已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对方的要求已经超出了实际规定和游泳馆的实际支付能力,至今未达成共识。“遇到问题,我们会一起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我们就交给法院评估。”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泳池高危行业证书、执照、人员资质都很齐全,必须有家长陪同的大牌子也立在入口中间,事发时在场的救生员也有积极正确的救助。”
进展:双方已达成赔偿据了解,经和君街道综治维稳中心组织调解,双方自愿协调死者善后赔偿事宜,目前已达成协议。
律师:馆方与家长均对孩子有保护义务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邓刚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营业场所和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作为对外开放的公共场所,游泳池的经营者和管理者有义务保障游泳者的人身安全。
同时,父母有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在孩子游泳时没有尽到照顾孩子的义务,有过错的话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智多星D:父母或看护人千万不要把孩子单独留在浴缸、浴盆或开放的水源里。父母和孩子的距离要触手可及,要密切关注,不能忽视。儿童溺水保护,家长要牢记以下8个要点!
1.未经允许,不要下水游泳。父母总是照顾它。
2.坚持让孩子穿高质量的漂浮物。
3.下水前要求孩子运动,避免抽筋等现象。
4.不要在水里喂孩子,他们可能会窒息。
5.教育孩子不要在水里互相玩耍,以防呛水。
6.教孩子游泳,学习心肺复苏等技能。
7.在没有安全设施或救援人员的陌生水域游泳。
8.不要在对水不熟悉、水下情况不明的情况下,擅自下水救援。
采写:南都记者汀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