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条件(搞懂“七天无理由退货”里的道理)

2021年11月11日,当清晨的阳光照在脸上,小王突然醒来,看着手机里弹出的余额信息,回想起自己凌晨下单的激情,仿佛在做梦。

小王在手机屏幕上刷了一下长单。除了之前已经加入购物车的商品,订单还包括一盒鲜虾、一部新手机和一瓶护肤品,共七个样品。小王眉头紧锁。“这些家里还有一些。我为什么要买这些?”好像真的是前一秒最后付款,后一秒最后退款。“算了,反正七天无理由退货,等收到货再说吧。”小王揉着红肿的眼睛安慰自己。

问题1:

有可能七天无理由退货吗?

7天无理由退换货

不完全是。“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指消费者可以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天内无理由退货,保障了消费者在网络交易中的“后悔权”,但并不是所有商品都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以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由消费者定制;

(2)新鲜易腐;

(三)消费者在线下载或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投递报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其他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2017年3月15日起施行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定,下列商品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免于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一)开箱后容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开箱后容易改变商品质量的商品;

(二)一旦激活或试用,商品价值大幅度下降;

(三)接近保质期的商品和销售时已经明示的次品。

小王订购的鲜虾属于鲜活易腐食品,运输情况会直接影响货物质量。根据法律,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条件不适用。

问题二:

退货要满足什么条件?

还有手机化妆品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

《办法》规定,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商品完好主要是指商品能够保持原有的质量和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齐全,但超出检查和确认商品质量和功能的需要使用商品,导致商品价值大幅度贬值,商品视为不完整。

具体标准是:

(一)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计划生育用品:必要的一次性密封包装破损;

(二)电子电器类:擅自维修、涂改、销毁、变造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指示标签、机器序列号等。、难以恢复原状的外观使用标记,或者激活、授权信息、不合理的个人使用数据留存等数据使用标记;

(3)服装、鞋帽、箱包、玩具、家纺、家居用品:商标标识被去除、标识被切割、污染或损坏。

手机等电子产品如果拆封激活,即使试用后不满意,也可能很难退货,因为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一旦激活,通常会留下数据使用的痕迹,不再属于新机,产品价值大打折扣。所以商家通常会提示激活的电子产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

小王订购的手机,拆封激活就很难退货。而化妆品等已经拆封的商品,通常是不适合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因此,消费者在网上购买此类产品时,一定要仔细阅读退货说明。如果他们需要退货,他们应该根据退货要求保持产品的良好状态,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问题3:

退回未开封的正式商品

我能留下一个演示吗?

不会吧。根据《办法》,消费者退货时,应当将商品本身、配件和赠品一并退回。这里的赠品包括实物、积分、代金券、优惠券等形式的赠品。赠品不能一并退回的,经营者可以要求消费者按照事先标明的赠品价格支付赠品价款。

所以,小王要退货,不仅要保持商品完好,还要把赠品样品一起退回。另外,小王下单时,商品金额符合全额优惠条件。现在小王退货化妆品后,如果订单金额导致不能再享受折扣,要按照购买时每件商品的价格结算。退货价格以消费者实际支付的价格为准。(秦怡然)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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