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3月9日电为整合资源,提高消费维权工作的专业性,建立多元共治的消费维权体系,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扎实落实“作风能力提升年”部署,3月8日,青岛市消保委网商协会消费维权投诉(服务)站挂牌仪式在青岛市网商协会举行。这是继去年15后,今年成立的首个行业协会投诉(服务)站。

在挂牌仪式上,青岛市消保委负责人陈伟对设立投诉(服务)站的意义、工作职责、运作模式进行了说明。她指出,近年来,虚假宣传、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到位、消费者侵权、不履行承诺等不公平问题时有发生,消费者对公平的期待更加强烈。公平是实现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价值基础。经营者要牢固树立“科技就是好”的价值理念,强化底线思维,保障消费者享有平等的消费权利。她同时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将于3月15日起施行,电商企业要围绕“网络消费合同的权利义务、责任主体的认定、直播营销的民事责任、外卖餐饮的民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共同为行业规范的制定而努力。
座谈会上,青岛市网商协会副会长薄波表示:维护消费者权益是所有电商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对于协会来说,投诉站的建立是一项重任。协会将以此为契机,关注消费者合法权益,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和消费者权益投诉(服务)站的工作职能,妥善解决相关投诉。协会还将积极向本行业经营者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意义,督促会员单位严格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引导行业自律。同时,发挥我市优质电子商务产业带产品优势,宣传好产品、好网店、好企业,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会上还宣读了行业协会消费维权投诉(服务)站工作规范。七大职责包括: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接受并处理青岛市消保委或消费者直接反映的行业咨询和投诉,并及时登记;建立健全消费纠纷和解与调解、商品质量和服务标准承诺等制度;定期汇总、提交和分析消费者的诉求,每年以适当的形式汇报当年的工作;积极开展消费维权3·15公益活动,宣传本行业消费知识;对集中、重大、紧急的消费纠纷,及时向青岛市场监督管理、青岛市消保委等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承担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维权服务站的职责,承担青岛市消保委交办的其他消费维权工作。
授牌仪式结束后,青岛市消保委、青岛市网商协会联合向全市电商企业发出《优化网络消费环境,共同促进消费公平》倡议书。未来,青岛市消保委将积极履行法律赋予的公益职责,通过设立消费维权投诉(服务)站、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平台等方式,完善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利用平台化优势,共同促进消费者权益,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加强保障。
行业信息表
协会全称青岛市网商协会。
地址:市北区长宁路6号地铁大厦1806室办公室
向外界公布联系人
公众联系电话0532-80913235
“优化网络消费环境,促进消费公平”提案
全市电子商务企业:
为动员全社会力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青岛市消保委、青岛市网商协会围绕2022消费者权益年“共同促进消费者权益”主题,向全市电商企业发出以下诚信经营倡议: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自觉加强价格行为自律,明码标价、质价相符,坚决抵制不正当价格行为,制止消费欺诈,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价格秩序。
第三,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增强第一责任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识,积极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源头。
第四,坚持诚信原则,强化诚信意识,坚决杜绝虚假广告、刷单炒作、恶意差评等行为,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三无”商品。倡导公平守信,反对恶性竞争,营造健康文明的行业环境。
5.注重商品和服务的售后保障,积极履行网上无理由退货承诺,为消费者提供放心、安全、便捷的消费体验,让消费者放心购物、无后顾之忧退货。
6.畅通消费纠纷处理渠道,完善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公平合理解决消费纠纷,及时化解消费矛盾,不断提高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七、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遵循放心消费的标准和要求,在放心消费创建中发挥引领作用。
八、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共同营造公平、公正、诚信的消费环境。
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青岛王上协会
2022年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