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答案:应该。
欧莱雅有两个法律责任,一个是消费者违约赔偿的民事责任,一个是违反广告法的行政责任。
民用级别:
双十一是购物节。大多数消费者愿意在双十一购物不仅仅是为了展示一种氛围,更重要的是为了获得更低的价格,在双十一囤积一些商品。
很明显,我是在主播宣传的最低广告价格的诱惑下,选择在主播的直播间购买欧莱雅面膜的。
一般来说,广告属于邀请,但在一定条件下,广告也属于邀请,也就是说,广告是合同的一部分。
《民法典》第473条规定,要约邀请是你希望他人向你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说明书、商业广告、宣传和寄送价目表均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至于需要满足的条件,主要看这种商业广告是否对当事人签订合同有实质性影响。如果有实质性影响,就是要约。

欧莱雅直播间面膜最低价的广告,对于大部分想在双十一低价囤积面膜的消费者来说,显然这个广告对于消费者下单的决心很大,势不可挡,无法抗拒。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法院完全可以认定这则广告是消费者与欧莱雅之间的买卖合同的合同内容。
然而,在消费者购买口罩后的短短几天内,口罩的价格就远低于消费者从直播间购买的价格。欧莱雅构成违约,消费者以最低价格购买面膜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欧莱雅应承担退货或赔偿的违约责任。
至于欧莱雅提出的送券,显然不足以补偿消费者的损失,这种方案是不合适的。
行政级别:
我查了欧莱雅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注册。根据《广告法》,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对欧莱雅的虚假广告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认定虚假广告行为的存在,并予以行政处罚。
《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以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吊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欧莱雅的这一事件已经多次登上热搜和热榜。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职能部门,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对欧莱雅的违法行为展开调查。
最后,对于涉及大量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市场异常行为,在没有集团诉讼制度的情况下,我认为应该有公益诉讼的司法救济,以便更好、更公正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