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银转账成功了但对方没收到钱(商票圈:票据状态显示付款已结清,而持票人没有收到钱,怎么办?)

有一个票据问题:这个月我们公司有一张到期的商业票据需要支付。网银操作完成后,账单状态显示付款已结清,但钱还没出去,持票人还没收到钱。



就这个问题来说,这个公司大概率是财务公司,会有权限对成员公司的账户进行资金归集,银行没有权限对成员公司的账户进行资金扣划。此外,大部分财务公司与大额系统没有直接连接,这是银行无法直接扣款的根本原因。

所以会出现承兑企业在网银上完成操作,钱却不出去的情况。

转账成功了但对方没收到钱

另外,票款未到,但票据状态显示票据已结算,因为持票人提示选择线下结算付款,承兑人签收时,票据状态变为已结算。

持有人要想收到钱,就得接受企业的线下运营转让。

一般来说,如果票据状态显示付款已结清,持票人未收到款项,持票人要与承兑人沟通具体付款事宜。如果对方拒付,就要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票据权利。

假设最后一张商业票还没有支付,但是账单状态显示已经结算。我该怎么办?

法律论证的结果,票据权利可能丧失。

他们认为,因为票据权利的基础在于票面信息。

由于票据显示已经结算,持票人可能没有票据权利要求付款。

但丧失票据权利并不意味着持票人无权要求付款。

票据权利

《票据法》第十八条认为,在特定情况下,持票人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相当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的利益。

本案中“已结算”的电子票据信息不能反映票据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我们说的是电子机票。

电子票和纸质票有很大的区别。电子票据的票据信息是票据当事人通过电子票据系统间接书写的。传统的纸质票据是由票据当事人直接书写的。这里有本质的区别。

在该案中,电子票据系统“结算状态与支付无关”的规则可能会给持票人造成巨大损失。

我们在收单的时候经常会看承兑人的信用。但是,有些交易也会基于前一方或多方的信用而达成,有些交易可能会附带承兑保证和背书保证。如果票据权利丧失,承兑人和出票人只能依据民事权利进行追索,这无疑是对持票人利益的极大损害。

第三,电子票据信息的登记不具有公示的效力,只对票据相对人具有约束力。

票据本质上是债权,债权是相对的,只约束有直接法律关系的相对人。这与物权有着本质的区别。

(商票圈,总部位于广东深圳,是中国商票供应链金融科技平台的开创者和领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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