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几天不取会被退回会不会退钱(你有快递“拖延症”吗?忘记取快递这些风险要自己承担)

大家在双十一期间购买的商品陆续送达,意味着网购一族又到了迎接快递潮的时候了。大家的扒手能力到底有多强?看快递量。数据显示,双十一首日快递量超过5.69亿件。这个双十一你想收多少快递?

不过有些人拿起手就很积极。他们取快递的时候非常“龟速”,甚至可以推十天半月不取,导致快递包裹堆积如山。有的人还有快递“拖延症”,一天拖一天,导致快递在岗位滞留时间过长。快递停放时间越长,就会有风险,比如损毁、丢失等...



这种情况要注意。《民法典》第608条规定,买受人违反约定不收取货物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从违反约定时起由买受人承担。也就是说,如果不及时取快递,快递物品会损坏或丢失等。,你应该自己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在你没有及时取快递的期间,你要承担快递物品损坏或丢失的责任。

最近,微博热搜也出现了#快递送外卖,忘了承担风险,要自己承担#的话题。

然而,什么是“交付”?

快递员未经同意就把快递放在快递柜里算“投递”吗?家里没有人。快递直接放在家门口算“送达”吗?对此,不少网友表示质疑。

用户承担风险的前提是快递员将快递及时送到“约定地点”,即下单时填写的收货地址或收货地址,而不是快递员通知取件时短信发送的地址。

有网友对“快递”的投诉,因为现在有些快递会在没有约定和沟通的情况下,直接送到邮政或者快递柜。



有网友表示,这个法律的前提是“投递”,而邮政规定快递必须投递到“约定的地点”。默认情况下,所谓“约定地点”就是快件上的地址,或者消费者与物流公司电话沟通后约定的其他地点。

也就是说,如果快递员给消费者打电话,消费者同意放在快递柜或者邮局,那么放在这些地方就被认为是“投递”,消费者忘记了,当然要自己承担;但未经允许放在快递柜、邮局或者其他位置的,不认为是“投递”,只是短信通知。这个时候,消费者不应该承担责任。

-

也有一些情况:快递员没有送货上门,只收到“请凭取件码到快递柜取货”的信息。物流信息显示“已签收”,但快递员并没有送货上门,而是被告知要额外收费。



你遇到过这样的“快不送”吗?

快递几天不取会被退回

为了治理快递行业乱象,2021年9月29日,《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出台。明确送货上门不符合运单上注明的要求或者不符合收件人电话号码和信息回复要求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处500元以下罚款,但是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这是我国首部地方性快递行业法规,将于明年3月正式实施。

快递柜的出现,原本是为了方便买家更灵活地接收快递,但渐渐地,越来越多的快递小哥把它放在快递柜里而不上门,成了他们的“习惯”。但也有网友认为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

如何看待「忘记取快递要承担风险」这个话题?

(肺鱼)

您可以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

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后

点击右上角发送给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