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王海官方微博
最近收到网友消息,说她是天猫店“足博士家具旗舰店”的员工。工作几个月后辞职,决定公开天猫店铺花钱刷虚构点击和虚假宣传的情况,提醒消费者购买时擦亮眼睛。
据这位网友介绍,“足医生之家旗舰店”主推各种治疗灰指甲、脚气的产品。生产公司是杨四郎,工厂在湖北襄阳,还有一个同名网店。同一系列的所有产品都是一样的。
产品成本几块钱,但通过虚假宣传和处理,假货销量增长了几十倍。使用后大量顾客指甲过敏,红肿,化脓,但评论好评如潮,因为店家花了很多钱,用了很多赞。
据这位网友介绍,刷赞的一般流程是店铺花钱找刷赞平台,比如红馆、小蜜蜂等。,注册了这些平台的刷手将通过这些平台接收刷任务。完成店铺想要刷单的商品后,将拍下的订单号和拍下的金额上传到刷单平台,然后店铺通过在平台充值的方式将本金和佣金返还给刷单手,一般在6-10元不等。
该店的行为违反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相关规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目前已投诉至12315。
网上交易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同时,不得利用网络技术或者载体从事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擅自使用知名网站特有的域名、名称、标识或者使用与知名网站近似的域名、名称、标识,与其他知名网站相混淆,造成消费者误解的;
(二)擅自使用、伪造政府部门或者社会组织的电子标志,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三)以抽奖方式销售虚拟物品作为奖品,网络市场虚拟物品约定数量超过法律法规允许限额的;
(四)通过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方式提升自己或他人的商业信誉;
(五)交易达成后,以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
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有关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的问题,应当给予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的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捏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或者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