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直播带货
作为一种新的商业模式
越来越多的企业也在效仿
各界人士纷纷入场
有一段时间非常热闹。
但很快
直播带货频繁翻车
你觉得你只需要找个现场直播吗带货
企业会赚钱吗?
还有令人心碎的现场直播带货翻滚场景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法院因网络直播审理了一起案件带货争议不断。因为一家文化公司安排了主播的现场直播带货如果达不到约定的销售额,法院裁定该公司应退还所有服务费。
基本情况
2021年5月24日,一家食品公司与一家文化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直播专场/单坑合作合同》,同意由一家食品公司全权委托一家文化公司安排直播主播,服务费为2万元,投资回报率比例为1:3(即2万元的服务费保证6万元的销售额),退货率保证不超过销售额的15%。部分超额文化公司需及时补足,服务费按最终实际营业额的比例返还。双方还就销售品牌、直播平台、直播账号等权利义务达成一致,并同意如果文化公司未能在合作期内完成ROI承诺的销售,则应在一个月内与食品公司协商补足差额。如果未能完成按照完成率(投资回报率1:3)计算的服务费,食品公司的服务费应在15个工作日内退还。一家食品公司由于直播带货未能满足约定的销售要求并退还服务费,一家文化公司被起诉至历城法院。
在审判过程中,法院组织双方核实并确认,2021年5月29日,主播通过网络直播销售了1393件产品和1331件退货,实际成交62件,销售额1357.9元。双方随后就其他主播的补充广播或直播达成协议。然而,截至2021年7月12日,一家文化公司没有安排人员对该案涉及的产品进行补充广播或现场直播,也没有弥补销售差额和回报率。后来,双方达成了退款协议,但一家文化公司表示,已将钱转移给主播,因此无法退还费用。
法院认为
由一家食品公司和一家文化公司签署《直播专场/单坑合作合同》这是双方的真实意图,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应根据本合同充分履行其义务。食品公司已向文化公司支付服务费,文化公司应根据主播账号、直播时间、推广产品等双方确认的协议完成直播合作任务。根据本案中发现的事实,网络广播在2021年5月29日没有完成商定的销售任务,双方随后达成了由其他主播进行补充广播或直播的协议。然而,截至2021年7月12日,一家文化公司没有安排人员对该案涉及的产品进行补充广播或现场直播,也没有弥补销售差额和回报率。此后,双方达成退款协议,但一家文化公司没有按协议退还费用。综上所述,一家文化公司未能按照双方协议履行其合同义务,存在违约行为。一家食品公司要求其公司退还服务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律师代理费。法院支持事实和合同依据。因此,被告被责令退还原告2万元的服务费。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一级法官张本荣
法官提醒说
最近,几位明星进行了现场直播带货“展期”收取高额费用,但销售的商品少得可怜。为此,历城法院法官温馨提示:现场直播带货作为一种新的销售模式,服务费并不低。企业应谨慎选择直播平台,尤其是在签订合同时。应全面预测可能的结果,并在合同条款中采取预防措施,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要盲目相信网络名人或明星的意见带货能力,以免得不偿失。消费者应该理性消费,不要盲目跟风,过分注重数据和形式,忽视产品本身的真实需求和购买渠道的选择。企业要精心选择自己的销售渠道,诚信经营,规范管理,依靠优秀的产品质量赢得消费者的心。
济南历城人民法院
资料来源:蚌埠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