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阳出台《关于试行“一巡多功能”综合巡查机制的实施意见》,创新城市综合管理机制,试行“一巡多功能”综合巡查机制。那么,什么叫“一巡多功能”?它又是如何运作的呢?一起来看看。
问题在哪里
城市管理是项综合性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多个部门。过去,由于受职权限制,执法部门往往“各扫门前雪”,看得到的管不到,管得到的看不到,权责不清、多头管理导致监管缺位。
如何来解决
按照精干高效、权责一致的要求,富阳探索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执法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建立“一巡多功能”综合巡查机制,整合优化行政执法队伍,设立区“一巡多功能”综合巡查办公室(简称综巡办),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统筹执法管理、提升执法效能,实现一次巡查综合履行多项职能、及时发现多个问题、快速处置现场问题、高效督办问题解决,切实提升政府城市治理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努力营造全区“大气开放、整洁有序、温馨文明”的城乡环境。
“‘一巡多功能’既是解决即查即处的问题,也是解决督促各责任到位的问题。”区委书记朱党其说。
试行范围
一巡多功能综合巡查机制,以“一主加六片”为试行范围。其中,“一主”是以富春街道为核心的主城区。“六片”为银湖片、东洲片、鹿山片、春江片、场口片、新登片。
主要职能
区综巡办综合履行城管、公安、住建、规划、交通、国土、农林、水利等部门的部分日常检查、现场整改、工作督查等职能。
负责“三沿”方面的有损“八相”涉及“六乱”事件和情形的检查、督查;
负责“环境管理”方面的矿山、码头进出口道路污染、未密闭化运输和冒黑烟、种植绿化死株缺株、城区河道非法入河排放口等的检查、督查;
负责“建设管理”方面的各类工地出入口标准化设置、场内规范化作业、不按规定排放污水、工地周边围挡设置、临时工棚设置和乱搭乱建等的检查、督查;
负责“运输管理”方面的违规运输渣土、抛洒滴漏、“三超”、不按规定消纳等的检查、督查;
负责“防违控违”方面的重点区域内各类违法建设行为的检查、督查,对重点问题、重大事件进行重点督办。
此外,还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阶段性、临时性工作任务;配合公安部门及时处置各类面上动态突发性事件。
分段实施
结合当前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和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等工作,按照“边建边试、逐步推行”的原则,“一巡多功能”综合巡查工作将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6月底前为先行先试阶段,在“主城区加银湖片”区域全面试行“一巡多功能”机制,其他区域先试行“建设工程管理和抛洒滴漏”方面的综合巡查职能。
7月1日至31日为小结完善阶段,即在前期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开展阶段性的经验小结和问题完善,同时确保试行工作不间断。
8月1日后为全面推行阶段,根据小结完善后的方案,在确定的实施范围内全面开展“一巡多功能”综合巡查工作。
六大机制
按照“综合、实效、常态、规范”的工作要求,同步建立综合巡查、交办督办、工作通报、联合执法、协调会商、责任追究等机制。
1
综合巡查机制
建立以动态巡查与定点值守、常规巡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的巡查工作机制,落实“效率优先导向”,确保巡查发现问题现场整改率达到50%以上。
2
交办督办机制
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的不能现场整改的问题,交办对应乡镇(街道)或移交相关部门查处。对不按规定完成处置、反馈的予以重点督查督办,落实跟踪问效,并纳入相关单位绩效考核。
3
工作通报机制
每月定期将现场整改工作情况和乡镇(街道)交办、部门移交问题的办理、反馈及督办情况等予以通报,并报区委区政府及各成员单位。重大问题或重大事项实行专项通报。
4
联合执法机制
区综巡办适时牵头相关部门(单位)对重点问题、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开展集中整治或配合相关部门(单位)参加联合执法行动。
5
协调会商机制
对巡查中发现的属于多个部门(单位)管理等的问题,区综巡办及时召开“一事一议”的协调会商会议,明确牵头部门(单位)、配合部门(单位)及相关措施、工作要求,跟踪落实情况。
6
责任追究机制
对发现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或在问题查处中存在的明显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及时抄告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视情启动问责和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