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店有两种,一种是直营连锁店,一种是加盟连锁店。所以不管是直营连锁店还是加盟连锁店,只要超过七家就叫连锁店。
连锁店,一般的认知是七家以上,每家店的招牌都一样,就可以称之为连锁店。如果门店数量只有三五家,不到七家,通常不是连锁店,只能叫多店。
加盟店的连锁品牌往往都有自己的直营店。所以加盟制通常是直营连锁店,与加盟连锁店并存。只有少数加盟品牌都是加盟店,没有直营连锁店,像一些房屋中介品牌,属于没有直营店的纯加盟制。
第一家加盟店需要向连锁总部缴纳一部分费用。
第二家加盟店需要按照总部的要求统一形象和运营。
第三家加盟店需要总部授权使用品牌。
按照直营店的严格定义,店铺注册的时候就注册为总公司的分公司,因为分公司和总公司是同一家公司。如果店铺投资的老板是同一个,但是不同的店铺注册了不同的公司名称或者不同的商号,从法律上来说就是不同的公司。按照严格的定义,这不能叫直营店。
连锁店所谓的“连连”,就是每个店的招牌要一样,一样的招牌就是大家连在一起,一样的招牌只能做广告;如果招牌不一样,就不能打广告。所谓“锁”,就是总部要对加盟商有控制权,把加盟商锁死。如果总部对加盟商控制力不足,没有办法把加盟商锁死,加盟商我行我素,不听总部指挥,那就不叫连锁店,就是连锁都不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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