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广东省公安厅召开反走私举报奖励解读媒体通气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广东省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原奖励办法,对反走私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补充明确。
打开“平安厅”邮箱举报线索通道
据了解,省打私办成立了反走私举报中心,负责协调组织全省反走私犯罪有奖举报工作。目前,缉私有奖举报渠道进一步拓宽,新开通了广东省公安厅互联网“平安大厅”邮箱举报渠道和省缉私举报中心专线。
电话传真举报:市民可拨打报警电话110,省反走私举报中心电话020-83921044,传真020-83923864,或当地反走私综治机构的举报电话。
网络举报:市民可登录广东省公安厅(http://gdga.gd.gov.cn/jmhd/tzxx)互联网“平安大厅”邮箱进行举报;通过腾讯微信客户端,关注“广东缉私”微信官方账号进行举报;您也可以将举报材料发送至广东省缉私局(sdsbqbc@gd.gov.cn电子邮箱进行举报。
来信:市民可写信、邮寄至广州市东风东路698号广东省缉私局进行举报。
举报:市民可前往当地反走私综治机构或广州市东风东路698号广东省打私办反走私举报中心,亲自递交举报材料。
此外,省打私办进一步明确了不予奖励的情形:犯罪嫌疑人、在押人员揭发的线索;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或者依法履行法定义务过程中掌握的走私犯罪线索;举报人是走私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当事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奖励的情形。
根据情况,举报线索可奖励 20万元
在奖励标准方面,南都记者了解到,《广东省反走私举报奖励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了举报国家禁止进口的肉类产品和固体废物的奖励标准。
这一次,省打私办进一步细化了奖励标准。除上述奖励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外,发现其他非涉税物品走私活动的,根据案件情况、案值、举报人贡献大小,分三个等级给予奖励。
据悉,提供走私违法线索不直接协助调查,举报情况与事实结论大致相符,每起案件奖励不超过5万元。其中,行政案件上限为1000元;一般刑事案件上限为5000元,重大刑事案件上限为10000元,特大刑事案件上限为20000元。
提供走私违法事实,掌握部分线索和证据,协助调查。举报情况与事实结论基本一致,每起案件奖励不超过10万元。其中,行政案件上限为2000元;一般刑事案件上限为1万元,重大刑事案件上限为2万元,特大刑事案件上限为4万元。
提供详细的走私违法事实,直接掌握现场证据,协助现场调查。举报情况与事实结论完全一致,每起案件奖励不超过20万元。其中,行政案件上限为5000元;一般刑事案件上限为2万元,重大刑事案件上限为4万元,特大刑事案件上限为8万元。
记者了解到,根据案情、案值和举报人的贡献,举报人可获得各等级的头奖,须经省打私办批准。一般案件、重大案件和特别重大案件的标准,按照司法机关和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确定。
南都记者敖银雪通讯员王桂林采写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