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市场管理局正式发布《北京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其中包含了此前备受关注的“健身卡7天冷静期”条款。
根据示范文本的合同条款,消费者和商家从签订合同的次日起有7天的冷静期。冷静期内,消费者在未开卡的情况下使用健身服务,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健身房应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所有预付费用。
这一条款的设定,给了消费者反悔的权利,也避免了“办卡一会儿爽,办完再吃灰”的冲动消费。那么“7天冷静期”条款具体是怎么执行的呢?
资料图:2021年1月1日,“健身会员卡七天冷静期”正式登陆上海。康玉展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约定了“健身卡7天冷静期”的合同是一份示范文本。公开资料显示,合同示范文本是指依据法律法规和贸易惯例制定的具有交易功能的文件。
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咨询了北京市体育局体育产业发展处,工作人员介绍,合同示范文本不是强制性的,是推荐性文本。北京市体育局发布的《北京市体育健身业预付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解读》也写道:“本合同文本为消费者与经营者签订健身预付费服务合同时参考的示范文本。”
也有律师就此问题向记者分析:任何合同的制定都应该尊重双方的意愿。也就是说,“健身卡7天冷静期”能否执行,取决于健身房是否同意设置这一条款。
记者随机走访了北京市中心的几家健身房,有健身房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店内没有“7天冷静期”。健身卡一旦售出,就无法退还。如果消费者健身热情消散,可以将健身卡转让给非会员,但健身房会收取一部分手续费。
也有健身房表示,如果消费者签约后第一时间无法锻炼,会设置两周的缓冲期。但是缓冲期只能延迟开卡日期,不能退费。
当记者问及“7天冷静期”时,某健身房的工作人员直接表示:“没有接到通知。”
目前不同的健身房使用不同的合同文本,这些合同基本都是健身房单方面起草的。律师说,如果合同没有违反法律,双方签字后合同才有效。
但很多消费者在签订健身合同时并不仔细查看合同的具体条款,这也使得一些健身房在合同中加入了“概不退换”、“本卡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等条款。
针对这种现象,律师告诉记者,如果双方发生纠纷,合同中有明显加重消费者义务的条款。虽然合同有效,但条款可以被认定无效。
但在《北京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中,不仅有“7天冷静期”,还有合同解除、退款、违约责任等具体事项。毫无疑问,解决退款引发的消费纠纷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虽然示范文本合同不具有强制性,但北京市体育局体育产业发展处工作人员介绍,部分健身房已经开始使用这种合同。
消费者与健身房签订预付合同时,律师也建议消费者可以要求健身房使用示范文本合同。“合同中的条款可以由双方协商。现在出台这样的规范性文件,减少消费者和商家的纠纷。”律师这样说。
对于消费者来说,“健身卡7天冷静期”无疑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是对于健身房来说,设置这个条款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健身房的运营。
海淀区一家健身房的主管告诉中新网记者:“顾客退款会影响销售考核和健身房的现金流。”由于这个原因,一些健身房对采用示范文本不是很积极。
在一些没有冷静期的健身房,为了避免消费者的“三分钟锻炼热”,一些商家推出了“免费体验期”、“新人周卡”等服务,给消费者一个思考和决策的缓冲期。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不仅介绍了自己的服务,也给了顾客更多的选择。
资料图:市民在北京海淀区腾达大厦一家健身房锻炼。新华社记者侯宇摄
有关部门提出的“健身卡7天冷静期”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促进健身行业的健康发展。但需要注意的是,“7天冷静期”条款仅适用于健身房的预付费服务交易,不适用于私人课堂和运动技能培训。
但是很多消费者在购买健身卡的时候,会同时购买有价值的私教课,甚至有些消费者会借钱买课。对于这种更复杂、更深入的预付费模式,需要相关部门更细致的指导或规定。
来源:中国新闻网广州日报新华都市编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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