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不发货赔偿3倍是京豆吗(网店页面明明在售却违约不发货 思明法院判决来了)

资料来源:台湾海峡网

据《厦门晚报》报道,刘先生通过京东商城在线购买了相机和镜头组合套装。出乎意料的是,这家网店说第二天就脱销了,但网店的页面上有一个单独的促销活动。他认为这家网店违约,没有送货。他向法院起诉要求退款和赔偿,最终得到了支持。昨天思明地方法院公布了这一典型案件。

[争议]

如果订单成功,卖方拒绝交付货物,买方声称另一方只愿意退款

去年6月1日,刘先生参加了京东商城一家加盟店的“品牌闪购”。两个订单都是单反相机和镜头,总价格为27198元。第二天,加盟店的客服联系了刘先生,说货物已经售罄,无法发货。

刘先生再次来到网店,发现虽然没有相机和镜头的“优惠套餐”,但相机和镜头仍然是分开销售的。在未能与客服沟通后,他向12315投诉,要求送货以完成订单,但加盟店仍表示“没有商品可供出售”。

刘先生向法院起诉了一家经营在线商店的数字技术公司。他认为,加盟店以较低的价格参与“品牌闪购”的推广。在吸引消费者下单并增加商店关注度后,他们以没有商品为理由要求取消订单。事实上,这些商品仍在销售中。这是恶意违约,应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刘先生所说的“损失”是指单独购买相机和镜头的总价格与“购买品牌闪光灯”的价格之间的差额。

在案件审理期间,一家数字技术公司解释说,“订单和货物都是真实的”。自2020年6月2日起,加盟店从未出售刘先生购买的相机和镜头,公司也没有恶意欺骗或故意不履行订单。该公司还拿出京东商城平台的相关规定,称刘先生在得知没有商品后,可以提交退款申请,并且可以随时退款而不造成任何损失,因此不应赔偿。

[判决]

如果构成根本违约,则不适用标准条款减轻责任

思明区法院认为,刘先生与一家数码科技公司之间的网购合同成立,该数码公司不提供商品,也没有提交证据证明其参与“品牌闪购”已经按照平台要求进行了库存管理和预警,也没有向消费者披露参与活动的商品数量,构成根本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的。双方网购合同终止后,数码科技公司应退还货款。

此外,根据《京东开放平台发货管理规则》,以刘先生为例,“企业应该京豆赔偿标准为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30%竞斗,单笔交易最低金额不低于5元,不超过500元法院认为,该标准条款不合理地减轻了数字技术公司的责任,难以排除该公司利用虚假宣传吸引消费者,故意不履行交付义务“活动,此格式条款无效。数码科技公司辩称没有商品,但未能及时将相关商品下架,这违反了诚信。考虑到相机和镜头的总价以及刘先生已经支付的金额,确定刘先生的损失为20000余元一

最后,思明区法院裁定,双方应解除合同,数码科技公司应向刘先生返还27198元,赔偿损失2万元,并承担刘先生诉讼费300元的公告费。

京东不发货赔偿3倍

(记者彭菲、通讯员思维方法漫画/刘哲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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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1. 黑衣杀手
    黑衣杀手
    发布于:2022-04-27 22:18:25 回复TA
    违反了诚信。考虑到相机和镜头的总价以及刘先生已经支付的金额,确定刘先生的损失为20000余元一最后,思明区法院裁定,双方应解除合同,数码科技公司应向刘先生返还27198元,赔偿损失2万元,并承担刘先生诉讼费300元的公告费。(记者彭菲、通讯员思维
  1. 关勤荔唯
    关勤荔唯
    发布于:2022-04-27 21:09:57 回复TA
    高雅的人,看背影就知道;奋进的人,听脚步声就知道;和善的人,看笑容就知道;优秀的人,看你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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