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管理岗位职责(网络主播遭解雇,律师提醒这种情形要当心,劳动者可以正当维权)

网络主播是当下很时髦的一种职业。今年3月,“00后”万女士就入职了重庆某商贸公司的直播事业部,工作职责就是负责在网络平台直播带货。万女士说,平时工作虽然很累,但是也很有干劲儿,但是在11月9日那天,就突然收到公司发出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并且于当日就生效。

收到公司的通知,万女士一脸茫然,但还是认真地阅读了上面的内容。上面清楚地写着,按照双方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双方当时约定“公司提前30日通知雇员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按规定支付赔偿金”。万女士告诉记者,公司给到自己每个月的工资是5000元,现在突然解除劳动合同就需要按之前的合同,需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加起来就是1万元。当万女士找到公司负责人表明态度以后,又通知她回去上班30天后正常离职。这种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做法,让万女士很是不爽,觉得公司简直就是“耍无赖”,于是找到重庆电视台社会与法公共服务中心杨柳律师寻求调解。

当杨柳律师陪同万女士到该公司找到负责人申先生时,申先生解释,万女士提出1万元的赔偿后,公司有权利调整“解除劳动通知书”生效的时间,并且也即时发消息告知了万女士,30天后劳动关系自然解除,未来30天请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上班。万女士则当场提出异议,公司这么做显得太儿戏,发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盖有公章已经生效,朝令夕改就是为了逃避“代通知金”。

矛盾争议的焦点基本清晰,杨柳律师询问申先生,解除劳动关系的新的时间是否有跟万女士沟通,双方是否达成一致意见。申先生表示,消息发过去以后,万女士并没有回复。基于双方的此种情况,杨柳律师在现场向双方释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的约定,认为万女士提出的诉求是合理合法的。公司方面则表示,不接受方案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怎么判公司都认可。

主播管理运营

眼见双方现场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杨柳律师也建议万女士可以准备相关资料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到记者发稿时,已经接到万女士的电话通知,两江新区仲裁委日前通过了她的资料审核,将在12月下旬开庭审理。

重庆电视台社会与法公共服务中心杨柳律师特别提醒,经济补偿金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双方解除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为按照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每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如果不满一年超过半年,也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半年按半个月计算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代通知金”则是在符合相应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比如在一些客观原因导致双方没有办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双方没有协商一致类似情况下,用人单位是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未履行的用人单位是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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