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新媒体是互联网时代党和政府联系和服务市民的重要渠道,也是大众了解政策、快捷办事的重要平台。为提升南宁市政府部门网上履职能力,《南宁市政务新媒体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已于6月15日印发实施,为政务新媒体设定“底线”。
每两周至少发布1条原创信息
随着进入互联网+时代,各地各部门纷纷开通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发布便民与部门讯息。但有的后期运营维护跟不上,内容更新不及时成了“僵尸账号”、互动服务远离百姓等情况时有发生。
为让政务新媒体活跃起来,实施细则规定,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除节假日外,原则上每周至少更新发布1条信息。同时,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加强原创类政务信息的加工制作,逐步提高原创信息发布比例。原则上,各类政务新媒体每两周至少发布1条原创信息。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对在同一平台上开设多个账号的,应清理整合。对在不同平台上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应及时清理,确属无力维护的应关停注销。 南宁市拟整合关停现有的政务新媒体,要求主办单位自细则公布之日起30日内完成注销、关停;细则公布前开办的政务新媒体,依照细则补办有关手续。
某些政务新媒体内容更新不及时。
不得要求“办事先关注政务新媒体”
政务新媒体有自身的定位,不同于一般的自媒体。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任何政务新媒体不得参与商业性、盈利性经营活动;严禁购买“粉丝”等数据造假行为;不得强制要求群众关注本单位本系统的政务新媒体、下载使用自建的政务移动客户端或对本单位本系统发布的政务新媒体信息进行点赞、转发;不得将下载使用或关注本单位政务新媒体作为办事服务的前置条件;不得在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强行推广政务新媒体。
某些政务新媒体购买“粉丝”,数据造假行为。
实施细则还规定,公职人员未经所在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利用个人认证的新媒体发布案件侦查调查、法庭审理及判决、灾情疫情、统计数据、环保测评等敏感信息;对可能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应严格管理,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语言要通俗易懂,及时公布真相
现实中,由于监督管理不到位等有原因,部分政务新媒体不能正确认识网络言论特点,在同网友互动时掺杂个人情绪,甚至爆出“雷人雷语”。有的草率发布未经证实消息,对网友产生误导。
某些政务新媒体爆出“雷人雷语”。
对此,实施细则明确,南宁市政务新媒体要注重运用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及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提升解读效果,注重发挥专家解读作用。应把政务新媒体作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引导的重要平台,提高响应速度,及时公布真相、表明态度、辟除谣言。
政务新媒体要根据工作需要完善留言评论、在线访谈、征集调查、咨询投诉等互动交流栏目。对群众留言及答复内容应定期整理;对群众诉求应限时办理、及时反馈。
实施细则还明确将政务新媒体工作情况列入各地政府年度绩效考评。
编辑丨黄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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