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公用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为提高办事效率,加强私车公用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即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的在编员工)并在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且签订《私车公用协议》。
三、申请条件及流程
1、拥有私人汽车且经常外出办事,在交警部门未有主要责任事故记录的员工。
2、确因公司车辆临时调度不开或办理公司业务时间紧迫。
3、车辆行驶证、驾驶证、车牌、保险单(全保)等各种证件齐全。
4、符合上述条件的员工,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填报《私车公用申
请单》,并提供汽车行驶证、驾驶证和保险单据等复印件(每年提供一次即可,作为备案)。
5、申请时间:
应提前1个工作日申请,列明去向、申请人、车牌号、随行人员、申请时间、使用目的、使用时间、等相关事宜。提交部门经理同意-送人事行政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应与公司签订《私车公用协议》,方可私车公用。
四、报销标准
1、区分汽车排量标准,按里程补贴基数计算私车公用补贴
汽车排量(升) 里程补贴标准 备注
1.3以下(含1.3) 0.1元/公里
1.3-2.0 0.08元/公里
2.0以上 0.05元/公里
补贴标准:里程数*里程补贴标准
2、车辆的维护费、年检费、保险费等均由车主本人承担。
3、费用报销时应填写《私车公用行驶记录表及费用明细表》并附上
相应发票后按规定程序报销,报销费用由财务统一支付。
4、过桥费、停车费根据因公外出实报实销,交通违章罚款单据不得
核销或变相冲抵。
5、享受私车补贴的人员,不再报销任何交通费用和加油费,且不可申请公务车。
五、车辆管理
1、私车公用应做好详细行车记录,内容应如实填写,有不诚实的行为将停发补贴,情节严重者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公司私车公用的管理部门为行政人事部,费用审核为财务部。
六、违章及事故处理
1、私车公用外出期间严格遵守《交通法》,违章罚款由车主本人承担。
2、非公务用车或者车主擅自借与他人而造成的损失,由车主承担。
3、发生交通事故,按照公司《车辆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七、附则
1、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起草,经总经理批准后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私车公用申请表》及《私车公用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