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台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我为群众办实事|租赁柜台引纷争 法官释法明理促履行)

“感谢法院、感谢法官为我撑腰作主!”12月13日,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通过冻结、划扣被执行人名下拆迁款,成功执结一起租赁合同纠纷,申请执行人安某领取到了被拖欠已久的12000元执行款。


柜台租赁合同


2020年5月,赵某与安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主要约定:赵某将某超市内的3米柜台租赁给安某用于经营小食店,租期一年,每月租金为2400元,支付方式为“押一付六”。合同签订后,安某如约支付了2400元押金及六个月的租金,赵某也出具了收条。随后,安某对柜台进行了装修,此后开始经营小吃店。然而好景不长,安某的小吃店开张没多久,双方就因经营面积等发生纠纷,安某将店内设施搬出,此后多次要求赵某退回押金及预收的租金都被拒绝。要不回租金的安某只好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做出民事判决,判令解除赵某和安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赵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安某押金2400元、租金9600元。


因判决生效后,赵某并未履行,安某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赵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执行文书,并多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赵某做思想工作、进行释法明理,告知不履行生效判决、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的法律后果及今后对个人产生的不利影响。赵某则表示,其并非不愿履行,而是因疫情影响,店面一直没能再租出去,自己手头没钱,没有能力履行。随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状况进行查询,也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的执行一度陷入了僵局。

今年11月,承办法官通过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了解到被执行人赵某因所在村庄拆迁,近期会得到一笔拆迁补偿款,遂多次致电当地村委会进行调查,在了解清楚被执行人的拆迁账户后,便前往银行依法将账户冻结。12月13日,待该笔拆迁补偿款入账后,执行干警随即对被执行人赵某的账户依法进行了扣划,使得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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