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曾经做过执行法官的专注执行,如果喜欢,可以点个关注,下次第一时间就可以看到我的文章!
对于在实际执行案件中,我相信大家很多人都碰到过类似的问题!
起诉到法院,一直到执行阶段,结果发现,老赖在法院已经有很多案件了,来晚了!
老赖名下就一套房产,结果还被别人先查封了,怎么办?
别灰心,如果有充分证据能够证明老赖名下无其他任何可供执行财产,那么你就可以写下面这个申请!
参与分配!
参与分配是法律保障当事人权益的一种有效措施,它的存在目的就是让老赖名下财产无法清偿所有人债务的时候,能够让其他被执行人也能够分到一部分财产!
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最高法出台的执行管理规定
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大家注意!
现在网上很多年轻的半懂律师光知道可以参与分配,却没有仔细看法律的相关规定!
大家注意上面的文字“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可以、申请,这些字眼大家一定要注意!
你有权申请,但并不代表处置财产的法院就一定要同意你的申请!!
大家一定要注意这一点,如果不好理解的话,我从立法的角度给大家分析一下!
如果你申请法院必须得同意的话,那么这条规定就会是这样的:
“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法院在收到申请执行人申请材料之后,应当在10日内制作完成分配方案并依法向各申请执行人有效送达。”
大家一定看出来区别了吧?
如果是强制性的,你申请法院就必须同意你参与分配的话,就会有具体的时间规定,或者“应当、必须”这样的字眼,大家千万不要觉得这意思不是差不多吗?
差远了啊朋友们,每一条法律的规定都是那些法律教授和技术大拿们多次修改审议的,字眼一变,意思全完,我相信一些真正科班学法律的一定懂!
好!现在大家明白了你有权申请参与被执行人名下唯一财产处置的分配,但是必须经过处置财产的法院的同意,如果首先查封的案件当事人或者优先受偿人提出异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也有可能拒绝你的参与分配!
(顺便提一句,网上一些半吊子年轻律师根本狗屁不懂执行,鼓动着当事人和法院争辩,凭啥不给我分配,网上都说我有权参与分配,律师都说.......我只想说,你水平不够就别出来混饭吃了,多读书,多学习,多去掏钱听听研讨会、有时候参与编撰法律法规的中国政法那些教授也会接私活出来讲课,前期不花钱不进步,后面早晚被更懂的律师弄得灰头土脸)
二、由谁来分配
简单概括来说就是一般由处置财产的法院来进行分配!
更具体的是由实际进入到财产处置程序的案件的办案法官来推动制作分配方案!
我在当执行法官的时候,一般分配参与人超过三个的时候我们都会开合议庭会议,三位法官交流一下,然后都签字制作(不是形式上的合议,是真正的合议)
至于其他的提级执行,集体决议由一家法院执行,大家在实际执行中遇到的很少,就不详细展开讲了!(有需要的可以私信)
三、清偿顺序
下次再讲吧!牵扯的内容太多了!
大家有什么关于执行案件的问题可以在评论区讨论,我看到就会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