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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资产是我市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规范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对于增加集体资产收益,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保护农村集体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市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 《安康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印发。
新闻897特别节目《与法同行》
邀请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
农机农经站科长 邱莉
做客直播间
来为大家解读
《安康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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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何为农村集体资产?
邱莉:《民法典》规定,集体资产归集体成员集体所有,这是集体资产管理的前提。
简单的说农村集体资产分为资源性资产、非资源性资产,非资源性资产是指我们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账内,能以货币计量资产,这类资产相对分为经营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例如归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牲畜、林木,财政投入村内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设备和无形资产等内容。
2020年我市集体资产总额达210.9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42.6亿元。)资源性资产主要包括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我们农村改革的重大制度创新“三权分置”政策明确了村集体经济组织对这些自然资源的享有所有权。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系统详细登记了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源台账。台账显示我市现有集体土地面积(包括农用地、建设性用地和未利用地)2621.3万亩。
2.制定《办法》的背景?
邱莉:从农村改革的大背景看,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对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提出了明确要求。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中,已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定位为特别法人。目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研究论证类项目。
农业农村部正在牵头组织研究起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初稿。从全省产改推进情况看,去年省委省政府连续召开了关中、陕北、陕南三次全省推进“三变”改革,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现场会,会议把“抓规范强监管,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进行了安排。从当前我市农村改革与发展实际情况看,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
今年市委一号文件把“全年力争新增200个集体经济收益5万元以上的村”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之一。
我市在全省实现了三个“率先”,率先实现了集体经济收益“空壳村”全面清零,率先出台了《安康市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五年行动实施方案》,率先建成了市级统一的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管理综合平台。李家台村、东坪村、明星村等一系列发展模式成为全省争相学习的榜样。
2021年全市村集体经济收益1.6亿元,村均收益8.9万元。如何盘活4、50亿的经营性资产和2600多万亩集体资源成为十四五的乡村振兴的焦点和热点,所以我市的集体资产管理办法也应运而生。
3. 《安康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的主要内容。
邱莉:《安康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要求,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提出了我市农村集体资产的范围、管理职责、经营方式、管理重点、监督保障和附则等,共7章35条。
第一章 总则(1—6条)
包括制定办法的依据、适用范围、原则、管理权限、管理方式和手段。强调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特别法人地位。
第二章 资产范围(7—14条)
主要规定了农村集体资产的具体范围,资产管理的具体内容,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确权及权属争议的解决途径等。强调了除依法征收土地和进行产权交易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改变集体资产的集体所有性质。
第三章 资产经营(15—18条)
鼓励集体经济组织采取直营、发包、租赁、参股、联营、合作等各种经营方式,建立完善相应的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考评和风险控制等机制。对农村集体资产经营者的权利义务、资产运行规则等作出规定,强调落实资产管理的民主表决事项,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第四章 资产管理(19—28条)
明确了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公开制度、债权债务管理、收益管理、交易管理、合同管理与资产评估。要求通过信息化管理手段,推动农村集体资产通过市场交易实现优化配置。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农村集体资产搭建科学合理的治理结构,保障成员财产权利从“共同共有”向“按份共有”转变,体现了公私兼顾的产权制度安排。
第五章 资产监督(29—31条)
主要明确了县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审计部门的业务监督和指导责任,乡镇人民政府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责任主体,列举了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的9类事项。
第六章 法律责任(32—33条)
确定了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
第七章 附则(34-35条)
主要明解释单位和执行时间。
4.这次制定《办法》的重点和难点在哪?
邱莉:主要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功能定位上。既要体现政策的钢性,又要在实践中适应集体经济组织的弹性。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代表全体成员对农村集体资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承担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四大功能作用。
但现实中由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地域性、排他性和封闭性的特征,当它参与市场交易时,它与交易相对人的市场主体的身份不对等,进而可能导致其经营区域、经营能力、经营方式、经营资质、经营人员素质及交易风险的承担都受到限制,使其促进集体经济的发展和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的设立目的相悖。
所以在集体资产管理上不能管得过死,但又不能放得过松。这是《办法》制定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
5.《办法》贯彻执行过程中,有哪些需要特别关注的地方?
邱莉:在贯彻执行《办法》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的:
一是构筑落实高度。各县(市、区)要把农村集体管理的最终目标定位汇聚到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重要精神和安排部署要求上来。
二是拓展落实广度。统筹协调重点部门,立足职能,加强指导,分工负责,通力协作,打造集体资产全过程管理,实现集体资产管理过程全留痕、可追溯、可倒查。
三是强化落实力度。建立健全推进集体经济发展的科学考核体系,正向牵引、反向倒逼,以考核评估问效问责,以考核评估矫正方向。不脱离实际大铺摊子、赶进度,不变相兜底保收入,不搞数字清零、数字消薄,量力而行,尽力而为。
四提升落实温度。在具体推进中,要认真确权、精选产业、培育主体、抓稳入股、发展融资,听取群众意见、尊重群众意愿,步步为营、久久为功地推进。要结合本地实际,根据市场需求,在现有产业发展基础上,精选与本地资源相配套、具有市场前景和开发潜力的特色主导产业,实现错位发展、换道超车。
五增进落实深度。各地要在完善集体经济长效机制、运营管理、收益分配、奖励激励、容错纠错等方面不断实践探索,确保集体资产管理安全和增值。
6.市农业农村局为了贯彻实施《办法》,都做了哪些工作?
邱莉:《办法》于今年2月10日起实施,今年为了保障贯彻实施《办法》,市农业农村局一是强化学习宣传,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好《集体资产管理办法》
提高群众的知晓率,营造依法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的良好氛围。狠抓村集体经济项目指导监管,树立打造一批示范典型。立足村情民意,坚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创新村集体经济发展思路和模式。
真正使依法管理农村集体资产成为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自觉行动
有力地推动《办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二是采取切实措施,推动《办法》落到实处。市上下发的《安康市消除集体经济收益5万元以下薄弱村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明晰集体经济的总目标,准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经营性资产收益不入账、债权债务管理混乱、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等侵吞集体资产的问题。三是深化农村改革,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增添动能。
开展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数据化、农村各项产权交易、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等工作
持续发展壮大新型村集体经济,不断激活农村发展要素。指导各县(市、区)制定相关的配套办法和制度,总结推广好富裕村的成功经验做法。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探索新的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努力破解村集体经济增收难的问题。
《安康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的出台,将为新时期全面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起到保驾护航作用。也标志着安康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走上了法治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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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与法同行》栏目组
编辑:红庭(实习)
责编:海涛
审核:马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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