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协调组职能职责(科尔沁区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调度会)

为进一步推进科尔沁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月8日,科尔沁区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调度会,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云泽人同志出席并主持会议,区纪委监委、组织部、区委办、宣传部、生态环境分局、水务局、工信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农牧局、发改局、工业园区等相关部门及属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由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杨扬同志通报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2019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及群众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并通报了当前全区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关注和解决的事项。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王立明同志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说明。区发改局、农牧局等相关部门结合职能职责,就反馈意见、群众举报案件复查复核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等进行了汇报。

随后,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云泽人同志作重要讲话,他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部门要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职责,做好任务分解,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二是要全面复核,扎实工作。对涉及本单位的反馈意见和群众举报案件要进行再排查、再梳理,全面进行材料、实地复查,举一反三,做好工作台账,加大监管力度,巩固整改成果。三是要善用机制,密切配合。形成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通报制度,持续推动落实,用好督查手段,提升工作效能。区生态环境分局承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综合协调组的工作职责,要做好沟通协调、跟踪推进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不断推动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进展。

文/图 | 白晶晶

总 编 辑 | 杨 扬

责任编辑 | 曹 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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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生态环境局科尔沁区分局

【来源:通辽市生态环境局科尔沁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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