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进一步筑牢金融安全网 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守住风险的底线,健全社会安全网)

彭阳赵柏芝南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国证券报讯(记者彭阳赵白志南)4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消息,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稳定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金融稳定法草案共六章四十八条,分为总则、金融风险防范、金融风险化解、金融风险处置、法律责任和附则。

据介绍,草案旨在建立健全高效、权威、协调的金融稳定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金融机构及其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主体责任、地方政府的属地责任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和早期矫正,实现风险早期发现和干预;建立市场化、法治化处置机制,明确处置资金来源和使用安排,完善处置措施和工具,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强化违法行为问责,以进一步构筑金融安全网,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人民银行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吸收社会各界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金融稳定法草案,配合立法机关按照立法程序高质量推进后续工作,推动金融稳定法早日出台。

近年来,我国金融立法稳步推进,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金融基本法律为先导,以金融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重要内容,以地方性法规为补充的多层次金融法律体系。但金融稳定相关法律制度缺乏整体设计和跨行业、跨部门统筹安排,相关条款零散,规定过于原则,一些重要问题还缺乏制度规范。有必要制定金融稳定法,建立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的制度安排,这些制度安排各有侧重,与其他金融法律相辅相成。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当前,我国正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要立足“两个大局”,以金融稳定法先行,未雨绸缪,总结应对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中的有效经验和做法,完善维护金融稳定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

社会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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