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实现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社会安全网社会稳定器)

新华社北京八月十三日电。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住房保障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保障性住房建设稳步推进,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住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为促进实现人人有房住的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

住房保障帮助2亿贫困人口安居

住房不仅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事关千家万户的基本生活保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

一个振奋人心的数据揭示了中国住房保障工作的历史性成就:从1994年到2007年,中国建设了1000多万套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自2008年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以来,截至2018年底,全国城镇约有7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

通过住房保障工作,约2亿困难群众实现了“安居梦”,改善了住房条件,增强了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018年,中国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9平方米,比1949年的8.3平方米增长了3.7倍。

"住房保障为这一成就做出了巨大贡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巍说。

公租房的“兜底”保障成为社会安全网和稳定器。截至2018年底,已有3700多万困难群众住进了公租房,共有近2200万困难群众领取了公租房租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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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在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刺激住房消费、改善住房供应结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截至2018年底,通过购买经济适用房等配售型保障性住房,5000多万买不起商品房、有一定支付能力的城镇中低收入者获得了合适的住房,实现了稳定居住。

棚户区改造是切实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的“暖心工程”。截至2018年底,数亿居民“搬出棚改进楼房”,为改善人居环境、缓解城市内部二元矛盾、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日益完善的政策体系为住房保障提供了有力支撑

住房保障政策体系的不断完善和一系列强有力的配套政策,为住房保障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支撑。

王巍说,中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伴随着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市场化、商品化进程而产生,并不断推进。

从1998年开始,中国对城镇住房制度进行了全面改革,提出停止住房实物分配,推进住房商品化和社会化;为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房,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经济适用房。在随后的几年里,保障性住房的投资、建筑面积和供应单位数量都大幅增加。

2007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的政策体系,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党的十八大以来,住房保障这一重大民生举措取得快速进展。为了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如财政补贴、土地优先供应、信贷支持、税费减免等。,大力发展保障性安居工程,整体推进住房保障。

“总的来说,经过多年发展,住房保障政策体系日趋完善,建立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完善了财政、土地、金融和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说。

多措并举,努力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s2/]

未来,住房保障仍需应对一些挑战:政策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些净流入人口较多的城市公租房也需要增加供应;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住建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将加快推进住房保障立法,明确国家层面住房保障顶层设计和基本制度框架,夯实各级政府住房保障职责,为规范保障性住房准入、使用和退出提供法律依据。

对人口净流入多、住房保障需求大的大中城市,要督促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加快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居民和符合条件的新市民住房困难。

具体来说,应保障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合理等待期内保障中等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精准保障符合条件的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重点群体和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继续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农民工等新市民住房困难群体的保障力度。

要引导人口流入量大、房价和租金高的城市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公租房发展目标和年度计划,切实增加公租房实物供应。积极推进租房补贴,满足多样化需求。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总结试点地区经验做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推进政府购买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服务。

在棚户区改造方面,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科学确定棚户区改造年度任务。严格把握棚改范围和标准,重点改造老城区、国有工矿区、林区、垦区棚户区。

作为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住房保障没有终点,只有持续不断的新起点。我们要攻坚克难,长期努力,把住房保障这件利国利民的实事推向前进,坚持不懈地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推动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记者王有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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