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消费者发现,购买的衣服、口红等产品的颜色与直播间的展示差异很大,一些农产品包装不佳,还有不少消费者买到了假货。而后续维权难、售后服务态度差、商家不会被追责等问题,都为消费者带来了不好的购物体验,让很多人对直播带货“又爱又恨”。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服贸所研究员高宝华指出,在促进电商平台销售、提振经济的同时,直播带货也受新业态自身的规范性不够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问题。要严格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加强对头部直播间、头部主播及账号、高流量或高成交直播带货活动的重点管理和合规性检查等,引导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各类主体,加强行业自律,从商品供给、消费者权益保障、平台建设等多维度构建规范的直播供应链体系。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认为,电商直播是一种新型销售方式,但不能过度依赖这一形式来促进消费。一方面,直播带货等销售形式的覆盖有局限性;另一方面,名人效应、网红效应往往只能起到一时的作用。从中长期看,要进一步推动电商直播行业的规范发展,完善供应链、产业链建设,优化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消除扰乱经济秩序的隐患,在此其础上开发更多的新型消费场景。
来源: 光明日报